【周庭被DQ】欧盟批违国际公约 港府:外国不应干预香港内部事务
撰文: 庄恭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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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参加港岛补选的香港众志常委周庭,早前被选举主任裁定她没有真心真诚拥护《基本法》而提名无效,事件引起国际关注,欧盟较早前发表声明,指港府禁止周庭参选,违反《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港府今日傍晚发声明回应,指拥护《基本法》是立法会议员基本法律责任,而鼓吹或推动民主自决不可能履行立法会议员职责,“外国机构及人士不应以任何形式干预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内部事务”。
港府傍晚发声明不点名反驳欧盟,称特区政府有责任确保所有选举均在符合《基本法》和相关选举法下进行,强调拥护《基本法》和保证效忠香港特别行政区是《立法会条例》所订明“获提名的候选人须遵从的规定”。
港府声明中重申,鼓吹或推动“民主自决”或以何种形式提议独立的人士不可能符合《立法会条例》要求候选人声明拥护《基本法》和保证效忠香港特别行政区的规定。
至于选举主任裁定周庭参选资格被取消,港府就称是“旨在令是次立法会补选符合《基本法》和其他适用法律,与政治审查、限制言论自由或剥夺参选权无关”,又指“外国机构及人士不应以任何形式干预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内部事务”。
周庭日前被选举主任指其所属政党香港众志主张“民主自决”,虽不提倡港独,但同意将“港独”作为公投的选项,周庭作为香港众志核心成员,没有真心及真诚拥护《基本法》,因此最终裁定周庭提名无效,被取消参选资格。事后欧盟发言人发声明,质疑港府由于参选人的政治主张拒绝其参与选举,有违《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透过《香港人权法案》在香港、保障选举不受无理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