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佣中介公司滥收费 被定罪判罚1万5千元 外佣举报揭发 

撰文: 陈淑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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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有外佣中介因滥收费用,遭罚款定罪,为本年第2宗同类事件。位于大埔的职业介绍所“菲亚雇佣”,向3名外佣滥收费用,事主其后向劳工处举报,日前于沙田裁判法院被裁定罪名成立,今(26日)被判罚款15,000元。
法庭同时命令该职业介绍所将超收的合共2638元介绍费,退回予3名外佣。

(资料图片)

劳工处职业介绍所事务科于2017年9月接获3名外佣的投诉,称位于大埔的菲亚雇佣滥收佣金。由于投诉人愿意协助调查,劳工处经过调查及搜集足够证据后,向有关职业介绍所提出检控。
根据法例,除订明佣金外,职业介绍所不得向求职者收取任何形式的酬劳或费用,现时的订明佣金最高为求职者觅得职位后所赚取的首月工资的10%。

菲亚雇佣是今年第2间因向求职者滥收费用而被定罪的职业介绍所。早前,另一间位于尖沙咀的职业介绍所“优质顾问”,因协助外佣觅取海外职位向其滥收费用而被定罪。

去年则有2间职业介绍所,分别是铜锣湾的“爪哇女佣顾用服务公司”及深水埗的“俊兴雇佣公司”,先后因向求职者滥收费用而被定罪。同年亦有3间职业介绍所,分别是尖沙咀“盛恩雇佣有限公司”、湾仔的“以诺雇佣”及旺角“永丰雇佣”,以及一名人士于旺角因无牌经营而被定罪,另一间位于北角的“精聆雇佣”则因在其牌照指明营业地点以外经营及管理职业介绍所而被定罪。
 

劳工处提醒职业介绍所的经营者,在经营时要时刻遵守法律及《职业介绍所实务守则》,否则可被检控,其牌照亦可被吊销。

劳工处指,有关职业介绍所无牌经营、滥收求职者费用及守则的查询或投诉,请致电21153667,与劳工处职业介绍所事务科联络,或亲身前往九龙旺角道1号商业中心906室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