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惩教卖更】两前线爆内情 称近半人收钱顶更 或涉公职人员失当
近日有传媒报道,惩教署调更表多人签名字迹接近,疑涉前线人员私下“卖更”。有两名惩教署前线职员向《香港01》透露,“卖更”情况普遍,近半同事曾收钱为人顶夜更,买卖双方会面对面交收现金。
受访的惩教署职员又指,不少同事对“返夜”反感,主因惩教院所位于偏远地区,夜间难有交通返市区,加上工作压力大,部门已爆离职潮。惩教署内部“服务质素处”(QAD)每2至3年便会收集更簿检查,管理层对前线人员私下“卖更”情况应该早就知情。有法律界人士指,有关行为或涉嫌触犯公职人员行为失当罪。
有传惩教署内“卖更”情况普遍,被编配返夜更的职员会付钱给同事,要求对方帮忙“顶夜更”。《香港01》分别接触到一名现职惩教署助理Z,以及一名前惩教署助理X,二人曾于不同监狱工作。二人均不讳言,“卖更”情况普遍。
前职员X:一半同事收钱 三分一同事曾付钱
曾驻守成人院所的X表示,该所内约一半前线职员都曾收钱替同事“顶夜更”,另外约三份一职员曾付钱要求同事“顶夜更”。他解释于离岛工作的惩教人员一般需要连续返4晚夜更,即两次2N更及两次1N更(术语称“一套”):
2N更:由凌晨1时15分至早上8时15分,日间回营房(Barrack)休息
1N更:由晚上6时45分上班至翌日凌晨1时45分
付钱顶夜更属“你情我愿” 管理层早知情
X说,付钱要求同事“顶夜更”的多属资深同事,主要原因是不想日常作息被打断,另外夜更时一旦发生突发情况,“孭镬”机会亦较大,因此避之则吉。至于收费“顶夜更”的同事,则多是想赚取外快。据二人所述,“卖更”属双方你情我愿,不涉威逼,“而家啲新同事硬净,老鬼(资深职员)无咁易逼佢(买更)”。
X又表示,惩教署内的“服务质素处”(QAD)每2至3年便会收集更簿检查,因此管理层对情况早就知情,而负责检查的QAD同事均由前线晋升,因此亦肯定了解“卖更”情况普遍。对于有指惩教调更表多人签名字迹接近,Z说,知悉在某些院所,职员因不同原因(包括付钱顶夜更)协议调更后,会交由其他职员代为填写调更纪录,“顶更的职员可能从未看过那本(调更纪录)簿”,但强调以他所知,顶更均属双方同意,只是同意后由他人代写纪录,不涉有人操控。
惩教流失冠纪律部队
惩教署为五大纪律部队之一,于2016/17年度有逾6,000名纪律人员,当中8成负责监狱管理,其余为更生事务。据保安局数字,年内惩教署共流失380人,其中256人适龄退休,另有11名主任级及113名员佐人员离职,非退休流失率达1.9%,较警务处、消防处、海关及入境处高。过去五年,共有104名入职未够1年的惩教助理离职,比率同样冠绝纪律部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