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泥头山】十多个中介人操控全港泥头

撰文: 梁融轩 蔡正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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泥头于市民认知中如同废物,但原来有价有市。知情人士透露,行内从事处理泥头的中介人仅十多人,与新界原居民关系密切,垄断行业赚取庞大利润。

有业内人士透露,泥头中介人与新界原居民关系千丝万缕,当中涉及庞大利益。(梁铭康摄)

泥头分为惰性物料及非惰性废物,惰性物料即一般所说的公众填料,包括建筑碎料、瓦砾、泥土及混凝土,适合用来填海和平整土地。惰性物料须运到公众填料接收设施,每公吨收费27元,非惰性或混合废料则需运往筛选分类设施或堆填区,每公吨收费逾100元。

发展新市镇 仓地大迁徙

土地正义联盟执委朱凯迪表示,政府宣布发展新界东北后,环境破坏随之而生。

朱凯迪指出,政府已有30年没发展新市镇,当新界东北及洪水桥两大新市镇上马在即,露天货仓急于搬迁,对仓地有大量需求,于是波及附近的农地,受到大面积的破坏,用以平整土地的泥头到处堆积,形成多座泥头山。

追踪泥头车   拓展署未有定案

泥头车司机协会总干事陈三才表示,一般倾倒或购买泥头,承建商都会外判予中介人负责。

有些中介人为了赚取更多利润,会安排泥头车司机到附近的私人接收场倾倒,因为私人接收场不会筛选,距离更短、价钱更低,“话之乜都好,百零二百蚊车(一般泥头车容量可达10吨以上)。”更有机会赚取两方面的金钱,这边厢收钱运走泥头;另一边厢,收钱供应泥头予需要的土地,即行内俗称的“出泥”、“回泥”。

泥头车司机协会总干事陈三才批评,违法的泥头中介人能够以较低价投标,令守法者难以竞争。(资料图片)

然而,一切利润由中介人赚取,泥头车司机只是像的士司机,按指示运载泥头。如要非法倒泥,有些司机即使明知亦会照做。陈三才批评当局检控不力,多年来只听过成功检控两、三个人,罚款3,000元,“计埋落成本,又唔系罚得重,咁多年罚得几多个?罚都系判头畀……有咩博唔过?”

陈三才又指,违法的中介人能够以较低价钱投标,令守法者难以竞争,业内曾经主动建议在泥头车上安装GPS,甚至自资安装,追踪泥头去向让当局加强检控,土木工程拓展署曾经展开两个月的试点计划,但至今仍未有定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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