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警案】刘卓毅指新闻片颜色光暗经调整 以片认人易出错

撰文: 梁芷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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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名警员于2014年占领运动期间,于金钟添马公园“暗角”殴打曾健超,而被裁定袭击致造成身体伤害罪成,七人同被判囚两年。七警事后已就定罪及刑期提出上诉,并获上诉庭批准保释等候上诉。上诉庭今(23日)会处理高级督察刘卓毅的上诉许可申请,并争议无线电视新闻片的光暗颜色经调整,认为原审官以片认人有出错之嫌。

第二警高级督察刘卓毅。(张浩维摄)

律师争议新闻片曾剪辑及调整

代表刘的资深大律师余承章指,案中的关键证物-无线新闻片-曾被剪辑,而新闻片的内容的增减只经由新闻制作部经理黄广海比对后作出,故认为原审法官错误接纳而提出上诉。余又指出,新闻片除了经剪辑外,片中的灯光及颜色等亦曾经调整,余指原审时未有提供相关证据,故并不知道有关调整对新闻片有何影响,惟原审法官却以片中人的衣著,即是蓝色上衣,辨认次被告,故有出错的机会。

控方坚称影片内容真确

控方则反驳指,虽然新闻片曾经剪辑,惟内容仍是真确,而即使片段内容曾经调整,但都不会改变次被告所穿的蓝色上衣的颜色,并反对辩方的说法。

案中被告49岁的总督察黄祖成、30岁的高级督察刘卓毅、43岁的警长白荣斌、39岁的警员刘兴沛、32岁的陈少丹、33岁的关嘉豪及37岁的黄伟豪,去年2月14日被裁定袭击致他人受伤罪成,同被判囚两年,及后各人先后获准保释外出等候上诉。

案件编号:CACC38/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