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警案】高级督察刘卓毅今到上诉庭申请上诉许可
撰文: 香港01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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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名警务人员于2014年占领运动期间,于暗角殴打曾健超,去年2月被裁定袭击致造成身体受伤罪成,同被判监禁两年。七警已全部获保释等候上诉,案中的“第二警”高级督察刘卓毅,今(18日)在上诉庭申请上诉许可,预料聆讯为时一天,由上诉庭副庭长伦明高审理。
案中七名被告:总督察黄祖成(50岁)、高级督察刘卓毅(31岁)、警长白荣斌(43岁)、警员刘兴沛(39岁)、陈少丹(33岁)、关嘉豪(33岁)及黄伟豪(38岁)。
黄祖成早前申请上诉许可被拒
总督察黄祖成早前亦有就定罪申请上诉许可,遭法官拒绝,但黄拟提法律争拗,仍可在正式上诉时提出。
上诉庭副庭长杨振权早前在批准最初申请保释的三警时曾直言,觉得三人定罪上诉没有胜诉机会,但判刑疑有过重之嫌,准三人保释等候上诉。之后四警亦先后申请保释并获准。
7警因袭曾健超被判入狱2年
7警于去年2月在区院被判意图而导致身体受严重伤害罪名不成立,但交替的袭击致造成身体受伤罪成立,控罪指7人于2014年10月15日凌晨,在添马公园变电站殴打曾健超;而第5被告陈少丹被控普通袭击曾健超一罪亦成立。7人各判监2年,陈少丹的普通袭击罪则囚1个月,但准同期执行。
案件编号:CACC 38/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