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人放监前独囚230小时蒙受极大精神压力 社协促正视独囚机制
政府将向联合国提交有关《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的第四份报告,社区组织协会就监狱内的公民权利递交意见书予港府和联合国,干事练安妮指关注未有独立监察惩教署制度,令不少囚犯疑被惩教人员不公对待,亦投诉无门,前年120宗投诉中更全部石沉大海。惩教署设有独立囚禁制度,练指囚禁时间基本由惩教署人员主观决定,批评无既定制度,有在囚人士被连续独囚10日,每日出外活动只有约1小时,长达230小时面对四面墙,对其精神造成极大压力。
投诉遭囚犯辱骂反被罚独囚
去年11月服完刑期的黄先生表示,他在被释放前十天,被另一名囚犯以粗言秽语辱骂,他遂向惩教署人员投诉,惟人员态度欠佳,着他写报告再处理,黄先生声称署方人员对其撰写的报告不满,指导他重写,后来惩教人员在新报告中指责他大声说话,违反纪律,决定将他独立囚禁。黄先生指该10日对他造成很大的精神压力,主因独立囚禁每日只有约1小时“放风”和梳洗,其他时间则只能面对四面墙。
自己人查自己人 近600宗投诉仅0.5%成立
社区组织协会干事练安妮指出,黄先生的遭遇反映了惩教署的投诉制度及独立囚禁制度明显有不足的地方。根据惩教署投诉调查组的数字,由2012年至2016年间,共有579宗在囚人士的投诉个案,最后仅得3宗投诉成立;前年120宗投诉更是全部无一成立,调查报告往往称证据不足或并无过错,练指署方的投诉调查组均由内部人士组成,即自己人查自己人,根本无效监察惩教人员操守,在囚人士根本投诉无门,她建议成立独立监察惩教署机构,让外部人士成为委员处理投诉。
此外,练指独立囚禁的准则惹人诟病,根据惩教署统计,前年须独立囚禁的个案有逾4,500宗,2009年的高峰期更录得逾8,000宗,部份依据特殊条例而决定独囚的个案更未能提供数字,情况之严重难以评估。她解释,决定独立囚禁的长短,大部份时间由惩教人员主观决定,一旦在囚人士长期独囚,会对其身心构成重大压力,促署方和联合国正视问题,尽快制订相关准则。
练安妮表示,其有关建议会递交予港府审视,同时亦会交予联合国了解,以免港府只提供良好一面的假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