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地两检】陈淑庄:商讨9年无法律基础才是“强人所难”
全国人大常委会上周三(27日)通过广深港高铁西九龙总站“一地两检”合作安排,大律师公会其后发声明批评未有法理基础;行政长官林郑月娥日前就不点名评名部分法律界人士“精英心态”及“双重标准”。港大法律学院教授陈文敏今早出席电台节目时,直言不理解林郑为何以“精神心态”形容他们,重申现时一地两检无法律基础,基本法亦不能任意演绎。“一地两检”关注组召集人陈淑庄则指高铁安排商讨9年仍无一个法律基础,要市民接受才是强人所难;批评林郑未有维护一国两制,而是只服务一制。
多名法律界人士及大律师公会先后质疑法律基础,特首林郑月娥昨日(31日)不点名批评部分法律界人士称实施“一地两检”的决定是“人大说了算”,形容这是“精英心态”及“双重标准”;又指在《基本法》找条文做高铁一地两检是“强人所难”。
陈文敏:“道理唔通讲阴公”
港大法律学院教授陈文敏今早(1月1日)出席电台节目时,回应林郑以“精英心态”形容法律学者,感到失望,认为是对人不对事。他又指,林郑的做法,似是“道理唔通讲阴公”,始终未能为一地两检提供法理依据。他又指一地两检无法律基础的说法,并非“双重标准”,因人大作为国家最高权力机构,亦要受约束,不能说了算,否则就会变成人治。
此外,部份法律界人士指不能直接用普通法注释《基本法》,陈文敏认为《基本法》作为宪法,其演绎空间有限,不能随意扭曲;若政府未能为一地两检找出法律依据,就要重新思考有关安排是否恰当,或先处理好法律问题。
陈:林郑服务一制 人大决定如落圣旨
陈淑庄则在一个电台节目指,一地两检没有坚实的法律基础,而且将司法管辖区租出的行为更是史无前例,而林郑仅以“强人所难”回应大律师公会的声明,公会提出的法律依据却只字不提,批评林郑“不是维护一国两制;而是服务一制。”对于是否应就事件释法,陈淑庄就指若然若然跟足程序亦无法不接受,但现时“人大常委会的决定是至高无上,好像皇上落圣旨,你不能够问。”
出席同一节目的经民联立法会议员梁美芬就认为,不可以只用普通法的原则解读基本法,“可以讲,但无补于事。”她解释因为《基本法》通过时,已包含普通法及中国法的原则,“ 好似插苏咁,插入去系通。”此外,她亦认为人大常委会的决定具法律效力,即使不释法亦有稳固的法律基础,因基本法制定时未预视处理一地两检,难以有相关条文,“如果一定要揾一条 ,我都觉得无符 ,咁点样倾落去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