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劳死】港工时冠全球惟从无界定 日本立法保障雇员有何启示?

撰文: 郑秋玲 邱靖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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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8年,香港的长工时在一项国际调查中创下世界纪录,至今未破。此后30年在工时范畴亦长踞世界前茅,不过香港始终未有界定何谓“过劳”。
同一片太平洋,1988年,工时不遑多让的日本,广泛认知有“过劳死”问题存在,促使日后将加班时数纳入劳灾标准,来年将审议立法为加班时数划上限。
《香港01》一连六篇报道,追踪这两条“平行线”,一探两地看待、落实防止“过劳死”的进程,到日本专访当地学者、律师及“过劳死”家属组织,从一本东京大学生的绝望日记、一首六岁童悼念父亲只想说一句“不要去工作”的诗,“过劳死”议题既遥远其实又贴身。

“过劳死”这名词起源地日本,当地自80年代起已关注有关问题,就“过劳死”议题走到最前。据日本厚生劳动省于2001修定并沿用至今的《心脑疾病工伤认定标准》,疾病包括脑出血、蛛网膜下腔出血、中风、血压性脑病变、心脏梗塞、心绞痛、心搏停止等,将工时作为主要标准,指每月加班超过45小时,症状就愈明显与工作有关。

定义:病发前一个月 加过百小时 

同时明确划分何为“过重负荷”︰病发前一个月加班超过100小时、或病发前2个月至6个月每月平均加班超过80小时,可被认定为“过劳死”。至于精神障碍方面,在病发前长于半年,在职场受欺凌、严重骚扰、暴力等,亦获劳灾保障。

公布“黑心企业名单”

日本并自2014年11月起颁布“过劳死防止对策推进法”,日本厚生劳动省去年不单止发表过劳死防止对策白皮书,“贴地”考究每年“过劳死”宗数,个案的工种、工时、所引发的疾病等均详细记录,并公布令员工过劳的“黑心企业名单”。日本明年将审议为加班划上设的提案。

日本雇员工时长,但少向人透露压力。(谭威权摄)
人在世上,不是一个人活著,特别我们和家人、朋友在一起,不只是你一人的性命,还是大家的性命。
老教授对以“为工作卖命为荣”学生的肺腑之言
失去的都是很有责任感的人,是社会应该感到痛心的事。
为过劳自杀的丈夫而走上抗争路的遗孀

港工时冠绝全球 88年曾达一年2,627小时

据国际投资银行瑞银由1988年至2015年公布的全球物价及收入数据,港人每年工时总数在全球近70个主要城市间都稳占5强席位。香港人成功于1988年以2,627小时工作时数登上榜首,“辛勤”记录至今无城市能及,并在1991年、1997年及2015年亦为工时冠绝全球。不过,香港至今未有界定何谓“操劳过度猝死”,形同不存在。

讲得惨点,他们做到死,亦都不获得任何赔偿,最后被指是自己问题,为何一个人生勾勾,又会突然死亡呢?为何政府连去探索个问题都不去做…其实完全是政府的疏忽!
香港四十年资历社工

“又不是日本,怎会有过劳死啊!”有入行四十年香港社工忆述,在早年向政府提出要求正视工友猝死问题时所曾获得的答复。惟他每年都接到十数宗在工作场所猝死的个案,并明显生前工时达每日15、16小时,最后因心、脑血管疾病而猝死,条件符合日本当局的认定基准,惟香港一直无视过劳死的问题。

借日鉴港,香港是否真是没有“过劳死”发生?抑或只是视而不见?香港又有无需要研究防止“过劳死”?预视将面对的困难,又可能如何解决?《香港01》访问多位社会、经济、医学、法学界学者,及劳工界代表,一一探究。

上文节录自第92期《香港01》周报(2017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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