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警察个案微跌 疏忽职守占近半 虚假不确增43%
监警会发表2016/17年度工作报告,期内共接获1,567宗须汇报投诉,较上一报告年度减少0.3%;另外,委员会通过1,550宗投诉个案,涉及2,807个指控,经调查后99项指控被证实犯错,9名警察须受纪律处分。不过,期内有73项指控获分类为“虚假不确”,较上年度报告增加43%,警方可视乎情况及律政司意见,检控投诉人误导警务人员。
在2,807个指控中,“疏忽职守”占最多有1,285项(45.8%),其次是“行为不当/讲粗口”(35.5%)及殴打(8.7%)。经警方投诉警察课全面调查及监警会通过结果,99个指控被分类为不同程度的“属实”,9名被投诉的警察须被纪律处分、18人被警告和62人被训谕。报告年度无“殴打”或“捏造证据”被证实。
73宗“虚假不确”证被投诉警清白
投诉制度原意为提升警察服务质素,执法者行使警权时亦须接受公众监察,但投诉制度若被误用或会影响警民互信。报告显示上年度只有73宗警察指控,因有足够的可靠证据据明投诉并不真确,被列为虚假不确;监警会指投诉警察课会可视乎个案,征询律政司的意见,考虑控告投诉人误导警务人员。
真实个案:藏毒案以虚假投诉作抗辩
报告引述其中一个真实个案指,警方在某公共屋邨展开反危险药物行动时,投诉人在寓所内被数名警察拘捕,控以“管有危险药物”,惟审讯时,该投诉人否认控罪,反过来投诉处理案件的4名警察恐吓、诱导他作供等。投诉警察课调查后,认为投诉人在警诫下,已承认“管有危险药物”,签署确认警诫供词真确无误。法庭在接纳该供词成为证供后,投诉人立刻认罪,将各指控归类为“并无过错”。
监警会认为,投诉人基于抗辩需要作出“策略性投诉”,并非基于真确理据,将个案改列为“虚假不确”。监警会警告,提醒公众行使投诉权利时,有责任提供真实可信的资料。监警会秘书长俞官兴表示73个虚假不确指控中,68项的投诉人本身涉及其他刑事控罪,主要是投诉警察“捏造证据”、“恐吓”、“行为不当”等,副秘书长梅达明指平均每年有一至两个作虚假投诉的投诉人被刑事检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