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警涉滥权剥光猪搜身 监警会晤投诉人查证  女警被训谕

撰文: 陈宇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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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警会主席郭琳广今(31日)在专栏中举例说明监警会就个案与投诉人及被投诉人等会面的重要,一名女投诉人被怀疑擅自取走提款机款项,因而被女警要求脱去身上所有衣服检查,结果无发现,投诉人投诉女警滥用职权,女警却坚持只是简单搜身,惟在会面中证实投诉人能详细说出搜身程序,因而对女警说法有保留,终令案件定为“无法完全证明属实”,女警须被训谕。

有女警涉滥用职权,脱去投诉人身上所有衣服检查,最后被训谕。(资料图片)

监警会在审核个案期间如察觉有疑点,会要求投诉警察课澄清或提供更多资料,然而若会方认为投诉警察课已用尽一切可行方法收集所需资料或证据,但对个案仍然存疑,便会以会面个案中的投诉人、被投诉人、目击证人、专家证人等来了解真相,郭琳广在专栏中举例说明“监警会会面”的用处。

一名市民在地铁站内忘记取走提款机款项,其后在地铁站出口附近发现一个排在其后的衣著相似女投诉人,该市民怀疑投诉人擅自取走款项,向警方举报,警方接报后,将女投诉人带往地铁站一个房间内搜身,投诉人称负责搜身的女警要求她脱去身上所有衣服检查,但结果并无发现,她事后往警署投诉该女警滥用职权,在没有必要的情况下要求她除去所有衣服,投诉警察课最初列为“无法证实”。

投诉人清楚描述搜身 监警会指说法较可信

监警会在审核个案时发现,女警与女投诉人口供不同,鉴于搜身时未有第三者在场,加上监警会向投诉警察课提出质询后仍然无法澄清疑点,监警会决定跟投诉人及女警会面。会面期间,女警坚持只为投诉人简单搜身,没有脱去其衣服,惟未能说出搜身的情况,以及解释为何未有在记事册内记录搜查范围;相反投诉人却能清楚描述搜身细节。

监警会委员认为投诉人说法较可信,源于她过往没有被搜身经验,难以虚构多个警员惯常的搜身动作及步骤,反而女警未有按程序记录搜查范围及程度,因此对其说法有所保留。最后投诉警察课同意监警会观点,把指控分类由“无法证实”改为“无法完全证明属实”,即指控有若干可靠的证据支持,该女警须被训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