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R误杀案】周向荣律师:下属不服从犯错 老板负刑责不合理
撰文: 陈雯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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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R美容医集团误杀案,代表首被告周向荣的律师,今(30日)继续作结案陈词指,他指周对次被告陈冠忠信任,所谓“疑人不用,用人不疑”,无理由因下属不服从或骗局诡计,而要令老板周向荣负上刑事责任,并指控方对周指控子虚乌有,若陪审团相信或者可能相信周向荣说法,应裁定周罪名不成立。
首被告周向荣一方结案陈词了三天,今日终于完成,明天由次被告陈冠忠的律师作结案陈词。
首被告真诚相信疗程安全
代表周的律师今陈词指,周向荣真诚相信CIK疗程安全及成效,在培养过程中有进行细菌测试,而他的行为是最佳证明,包括他安排患癌的胞姐接受CIK疗程;周及妻子曾在日本接受NK(即CIK)疗程抽血程序,甚至一度准备返回日本接受回输NK疗程血制品,亦安排公司两名高级经理周绮华和“阿肥”接受CIK疗程,又为员工提供2折优惠价进行CIK疗程等,均证明周向荣的真诚信念。
相信次被告会做好品质保证
律师又指,控方一直指周向荣须为事件负责,但俗语有说:“疑人不用,用人不疑。”以次被告勤奋、学历及经验,作为老板的周向荣,对担任亚太干细胞科技中心主管次被告是予以信任,相信次被告有做好品质保证、进行细菌测试,而周一直相信涉案产品有进行细菌测试,从无想过产品因无做细菌测试,引致严重死亡事件。
指控方指控子虚乌有
律师强调,控方对周向荣指控的子虚乌有,周在法例上无责任证明自己罪责,这是控方的举证责任,而陪审团若相信或可能相信周的说法,应裁定被告无罪,罪名不成立。
三名被告包括DR集团负责人周向荣、亚太干细胞科研中心技术员陈冠忠、受聘于DR集团的女医生麦允龄,各否认一项误杀罪名。
案件编号:HCCC 437/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