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听报告】专员覆查揭漏报三宗法律保密资料 执法人员难分辨?

撰文: 陈宇轩 郑秋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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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与律师谈论法律意见及咨询,理应受到保障而不被执法者监察,属基本权利。然而,2016年截取通讯及监察事务专员周年报告提到,执法机关解释旗下人员察觉不到截听内容可能涉及法律专业保密权资料,而未有向小组法官报告,涉及三宗。究竟可能涉法律专业保密权资料是否难以分辨?
有退休执法机关人员解释,由于截听目标人物时,有时不清楚通话另一方的身份,加上截听时的环境通常恶劣,难免会有落差。不过有法律界人士反驳,受过基本专业训练的纪律部队人员,“好难唔识分”,促执法部门增强培训以及在判断资料时应更严谨,“少少似都要报告”。

截取通讯及监察事务专员2016年周年报告揭示,有涉法律专业保密权资料的不当个案。(罗国辉摄)

法律专业保密权泛指在准备诉讼或诉讼期间,任何人向律师寻求法律意见及讨论案件时,所有相关文件以及口头的指示都有保密特权,主要是保障公众征询法律意见时不用有所顾忌,警方亦无权翻阅。

条例修订允专员检查保护成果

自《2016年截取通讯及监察(修订)条例》于去年6月通过后,截取通讯及监察事务专员有权检查截听及监察行动中的受保护成果,可让专员覆查的包括涉及法律专业保密权资料的个案。

在2016年截取通讯及监察事务专员周年报告中,专员于去年10月至12月首度运用权力覆查相关个案,查核了40多宗,结果发现三宗有法律专业保密权资料个案涉不当行为,当中包括有执法人员截听时,没有察觉通话会有法律专业保密权资料的可能性提高,因而没有向小组法官报告。截听专员石辉建议,执法机关首长应提醒属下人员根据条例执行截取活动时,需提高警觉。

法政汇思召集人任建峰(左)及律师会前会长熊运信均认为,执法人员理论不会不懂分辨法律专业保密权资料。(资料图片)

熊运信:好难亦都唔应该唔识分

不过,律师会前会长熊运信则认为,执法机关截听的目标人物都与刑事有关,“理论上,好难亦都唔应该唔识分。”他指,该保密权重要之处在于,让事主可以开心见诚与律师沟通,律师亦能无顾虑地给予专业意见。

任建峰促增强执法人员辨识保密权

法政汇思召集人任建峰亦指,受过基本专业训练的纪律部队人员,根本不会出现无法分辨法律专业保密权资料情况,“即使你认唔到目标人物以外把声,但一讲到法律框架、下一步可能要交咩文件,这些字句已经足以让执法机关警惕。”他认为出现不懂分辨情况,或因培训不足、截听人员年资太浅,甚至背后原因非源于“听不懂”。

任建峰建议,执法机关的内部调查文化必须懂得尊重法律专业保密权概念,以及增强培训有关法律专业保密权资料的辨识,并安排有经验的执法人员不时指挥相关行动,执法机关亦应表现更严谨,如仅是“少少似”,亦应尽快向小组法官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