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侦查】将军澳广明苑物管服务招标 法团涉不当筛走4公司

撰文: 陈信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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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逾4,200户的将军澳广明苑,今年中就屋苑管理服务招标,法团公布仅3间公司入标。屋苑上月底在仅约70住户出席的业主大会上,通过聘用收费最低的置佳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香港01》侦查发现,招标过程中原来共有7间公司叩门,其中4间被法团管委会以规模不足、声誉不佳、无提交“无诉讼证明”等理由筛走,余下3间公司疑不符法团所订“无诉讼”要求,最后却成功入围。广明苑法团管委会主席陈堂荣确认,4间叩门公司不获发标书,强调有权剔除不合资格者。他又指,3间入围公司曾呈交文件证明不涉诉讼,承认管委会未经查证下信纳文件。法政汇思成员、大律师何旳匡认为,管委会应交由业主大会议决,而非自行否决部分公司。反围标大联盟发言人赵恩来表示,法团可为入标公司评分供业主参考,但否决公司会令业主的选择减少,变相剥夺其权利,绝不恰当。

广明苑法团今年中,就屋苑管理服务招标,法团上月公布仅3间公司入标。(李泽彤摄)

今年中招标 法团上月公布仅3间公司入标

入伙将近20年的广明苑,是将军澳最大型的居屋屋苑,现时由升捷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前称“新昌管理服务有限公司”)管理,但合约将于本月底届满。广明苑法团今年6月于《成报》刊登公告,就屋苑物业管理服务邀请物业管理公司提交“意向书”。

法团早前公布,共有3间公司入标承投,分别为升捷管理服务有限公司、置佳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以及佳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根据法团资料,3间公司中,置佳管理的物业数目最少,亦未提供公司雇员数目,但管理服务收费最低。

上月底,广明苑举行业主大会,在约70户代表出席、其余以授权票凑够法定人数下,以过半数通过改为聘用置佳管理屋苑,双方随即于数日内签约。然而,数百名居民上周集会,质疑业主大会认受性不足。

广明苑10月底举行业主大会,以过半数通过改聘另一物业服务公司,但有居民指业主大会出席人数不多,认受性不足。(youtube.com影片截图)

共7公司叩门 管委会否决逾半包括具规模公司

《香港01》获得文件,证实原来招标过程中,共有7间公司向法团提交“意向书”,除上述3间入围公司外,另外4间分别为富城物业管理、港深联合物业管理、城宝物业服务管理,以及宜居顾问服务。

富城、港深和宜居现时均获列入房委会物业管理服务公司名册,在业界内属具规模的公司。该份文件显示,广明苑法团管委会以这4间公司欠交文件及不符门槛等理由,否决其投标资格,又指法团曾去信这些公司,要求补交文件,但逾期仍不获回复。

3间入围公司中,置佳管理的物业数目最少,但管理服务收费最低。(广明苑法团公布文件)

法团指曾去信要求补交资料 3公司指从未接信

广明苑法团今次是采用“资格预审”方式招标,在报章公告列出财务、年资、规模、员工专业资格、提交最近2年内发出的“无法律诉讼证明文件”等12项条件,然后根据公司提交的“意向书”及资料,决定是否向其发出标书。据了解,富城、宜居、城宝均曾提交意向书,但3间公司从未接获广明苑法团来信,通知被否决资格及要求补交资料。当中,城宝向记者确认不获发标书,相信与公司规模不符要求有关。

广明苑今年6月23日于《成报》刊登的公告,其中一项条件是要求公司提供最近2年内发出的“无法律诉讼证明文件”。(《成报》电子版截图)

有否诉讼牵涉比较投标者优劣 大律师称应交业主大会议决

法政汇思成员、大律师何旳匡解释,根据法例,是否接纳标书的最终决定权在业主大会,而“投标意向书”列出的要求未经业主大会通过,因此管委会不应设下不合理关卡筛走公司。

何旳匡举例指,广明苑法团的公告中,“无法律诉讼证明文件”涉及比较不同投标者优劣,例如是否民事和刑事诉讼都计算在内,应将资料交予业主大会议决,而非由管委会自行判断。

民政事务总署发言人确认,“投标意向书”或“资历预审”并非《建筑物管理条例》下定明的要求或规定,强调如法团拟采购的供应品、货品及服务的价值超过法团每年预算的20%,必须以招标承投方式取得,并须藉业主大会通过决议决定是否采纳提交的标书。

广明苑有逾4,200户,是将军澳最大型的居屋屋苑。(李泽彤摄)

1公司因不符“无诉讼”被筛走 另3间情况类似却成功入围

除了4间叩门公司被筛走,入围的3间公司亦疑不符法团订立,有关提供最近2年内发出的“无法律诉讼证明文件”要求。《香港01》翻查法庭记录,发现上述7间公司,于2016及2017年均牵涉法律诉讼,包括最终入围的升捷、置佳及佳定。

当中最终获聘的置佳于2015年4月在区域法院被控,牵涉一宗人身伤亡诉讼,该案件于2016年12月进行审核聆讯。置佳回复指,上述事件纯因有人在该公司所管理的屋苑,不小心滑倒受伤而进行申索,事件早前已由保险公司与伤者达成和解协议而告一段落,但未提及案件和解的日期。升捷则表示,已按公告要求提交由律师楼发出的证明文件,并获接纳符合资格及发出标书。佳定至截稿前则未有回复查询。

将军澳广明苑,现时由升捷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前称“新昌管理服务有限公司”)管理,上月底业主大会通过撤换另一间物业管理公司。(李泽彤摄)

管委会主席确认4公司被否决 称按升捷意见行事

记者致电广明苑法团管委会主席陈堂荣,查询上述各疑点,他确认共有4间公司被否决资格,指其中2间是资历包括服务屋邨数目、员工数目不符要求;1间因为声誉欠佳,不获接纳;最后1间是因为无法提供经独立核证的“无法律诉讼证明文件”,因而被否决资格。

对于被指不当否决叩门公司资格,他称整个招标过程包括刊登公告、拟定条件,以及公布3间入标公司资料等等,均是按升捷的意见行事,“佢(升捷)系专业,我唔系”,强调按升捷意见,法团管委会有权以不符条件为由否决入标公司的资格。

就3间入围公司疑不符“无法律诉讼证明文件”要求一事,陈透露3间公司均有提交文件证明不牵涉诉讼,“佢(3间公司)有白纸黑字讲明无(诉讼)就无㗎啦,点核实啫,如果佢系有诉讼就系行骗(虚假文书)啦!”

升捷则指,资格预审公告和管理服务合约的招标文件范本,均经管委会修订及确认,及后管委会按照机制议决通过其中3间公司符合资格,相关资料及标价已全部呈上业主大会,并无抵触民政事务总署的指引。

赵恩来(左)批评,法团管委会自行否决公司入标资格,是剥夺业主权利,绝不恰当。(资料图片)

否决公司资格可引致围标 绝不恰当

反围标大联盟发言人赵恩来表示,一般而言法团招标时可设定年资、规模等条件,法团可根据入标公司资料评分,供业主参考,但绝不应以特定条件否决公司的入标资格,因为这样做会令业主的选择减少,变相剥夺其权利,“虽然否决资格未必抵触法例,但咁做并不恰当,唔少围标案例都由此而来”。

他举例指,广明苑法团以声誉不佳及“无法律诉讼证明文件”为由,否决一些公司的投标资格,做法并不妥善,“其实管委会只需将资料放入分析表,有文件就有,无就无,业主自行会判断,如果某公司声誉唔好,业主都唔会拣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