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制派报警 批泛民护许智峰涉违特权条例 一地两检攻防战余波

撰文: 李伟欣 彭毅诗 吴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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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昨日(2日)辩论一地两检无约束力议案期间,民主党许智峰不依梁君彦指示停止发言及坐下,被梁下令逐离议事厅,多名民主派议员即趋前包围他,阻止保安埋身。多名建制派议员今日(3日)到警署报案,举报有人扰乱议会秩序,妨碍会议进行,阻止保安执行职务,涉嫌违反《立法会(权力及特权)条例》。

建制派议员到湾仔警署报警。(罗君豪摄)

民建联立法会议员葛珮帆、蒋丽芸、工联会麦美娟、陆颂雄及独立何君尧稍后将会到湾仔警署就事件报警。 葛珮帆表示,立法会主席命令许智峰离开会议厅时,多名反对派议员即时离开座位包围许智峰,认为他们涉嫌阻碍立法会人员执行职务和扰乱会议,在主席多次命令之下,他们仍然拒绝返回座位,导致会议程序中断,可能触犯立法会权力及特权条例第19条(b)和17条(c),认为反对派议员故意挑起事端,严重破坏立法会的运作。 

葛珮帆将会是报案人,就昨日会议厅的事件作出举报,至于应向谁人展开调查则由警方决定。她指出,由于民主派扰乱议运作的事情已不是首次发生,担心会成为反对派惯常的手段,故要严肃处理。

蒋丽芸表示,保安人员已多次邀请许智峰离场,但民主派不合作,双方都可能会因此受伤。她指,已对民主派多番劝吁,但类似事件仍不断发生,唯有报警。工联会陆颂雄亦批评民主派无视议会规则,指类似景象不是首次出现,再此下去立法会的运作会严重受影响。

民主派议员昨日包围许智峰,阻止保安带走他,又高呼“梁君彦滥权可耻”口号。(资料图片/吴炜豪摄)

有建制派对报警一事似有异议。曾任保安局局长的新民党叶刘淑仪指,自己也是刚刚察悉有建制派议员决定前往报警。她又指或许自己不是法律专家,对方就没有咨询其意见。

她表示,知道立法会有条款阻止阻碍议员投票或有关恐吓的行为,但今次阻碍会议进行的行为是在议事厅内进行,不知是否也会干犯权力及特权条例。虽然议员有权就事件报警,但有关规例是否适用于该次事件,需要再征询法律意见。而以往有议员在议事厅内投掷物品等行为也有被起诉,但罪名是伤人罪,不涉及权力及特权法。

根据《立法会(权力及特权)条例》17(c),列明“任何人在立法会或任何委员会举行会议时,引起或参加任何扰乱,致令立法会或该委员会的会议程序中断或相当可能中断,即属犯罪,可处罚款$10000及监禁12个月,如持续犯罪,则在持续犯罪期间,另加每日罚款$2000。”而 19(b)列明凡任何人袭击、干预、骚扰、抗拒或妨碍任何正在执行职责的立法会人员,即属犯罪,可处罚款$10000及监禁12个月。

蒋丽芸表示,已对民主派多番劝吁,但类似事件仍不断发生,唯有报警处理。(罗君豪摄)

民主派会议召集人莫乃光表示,昨天原是主席决定停止会议,而有人却认为是议员干犯权力及特权法,并向警方指控有关议员,形容事情是“令人精神一振的大笑话”,自己不知如何回应,因有些指控太过离谱。公民党杨岳桥也笑言建制派为此报警是创意无限,感谢他们提供笑话。

民主党许智峰称,建制派为因议会中常见的议政争论而报警,是极之无聊,只会显示其议政水平十分之低。他又笑言,如果有关指控可以入罪,而该罪名有追溯力,以往议会中有许多议员都可以被拘捕。他又希望建制派就政治问题,能以政治方式解决,批评将一地两检等问题诉诸警察,是无能表现。


林卓廷亦表示,议会中经常出现不同意主席裁决的情况,而昨天甚至没有出现肢体冲突,做法只是议会传统。他又指,有议员当时要求主席梁君彦转房,但是主席决定不会转房而中止会议,因此并非民主派阻碍会议进行。他又指,梁振英与周浩鼎串谋干预立法会运作时,建制派都可以容许而没有报警,对议会传统却去报警,是荒谬绝伦。

人民力量陈志全表示,人人都有权报警,而每天都很多人报警,质疑建制派不应该无事生非,贸然浪费警力。

身为大律师的公民党郭荣铿指,法院再三申明本港制度为三权分立,立法会要处理自己的事务,要让行政、司法干预立法会内部运作是不适当。他又指,如事件有刑事成份,立法会不能够处理时,固然应该求助警方,但如是在议事厅内的争论及泛民不配合主席决定,并无违反任何刑事条例,希望建制派理解立法会运作背后的宪制意义。

警方表示,湾仔警署今日下午接获两名女子(分别姓葛和蒋)和一名姓陆男子报案,指昨晚于立法会道一号一大楼有人涉嫌阻碍保安人员执行职务,要求警方调查。案件列作求警调查,由中区警区跟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