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构投诉】市民指警员票控违泊撞胸口 证不实后 警方发警告信

撰文: 陈宇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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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警会发表投诉个案,有市民因违例泊车而被警员检控,惟该市民声称在事发现场被警员故意用身体顶撞胸口,报警并投诉该警员“殴打”行为,然而投诉人报案时,证供前后不一,且其中一名称看见警员顶撞胸口的证人,事发后曾与投诉人通话最少12次,而非早前投诉人称互不相识,最终投诉警察课裁定“殴打”指控为“虚假不确”,并获监警会同意,而警方已向投诉人发警告信。

警方去年发出超过184万张就违例泊车的“定额罚款通知书”。(资料图片)

据监警会发表的个案简报,一名市民因违例泊车而被警员检控,但该市民声称警员在事发现场故意用身体顶撞其胸口,市民随后报警投诉该名警员的行为,两名警长接报到场后找到目击事发经过的两名市民。投诉人同日再向投诉警察课投诉,指控涉事警员“殴打”。

违例泊车问题一直严重。(资料图片)

CCTV证投诉人及证人一同步向涉事车辆

投诉警察课调查期间,一名证人称目击该名警员撞向投诉人,但另一证人则指该警员和投诉人并无身体接触,而被投诉的警员亦否认指控。然而,投诉警察课发现证据有两处不寻常地方。首先投诉人报案时只声称警员用胸口撞向另一名途人,而非其本人;另外事发现场附近的闭路电视片段显示,声称目击警员有撞向投诉人的证人,在警员票控前曾一度和投诉人步向涉事车辆,因此警方怀疑投诉人和该证人早已认识,于是要求两人再录口供。

投诉人与证人事发后至少通话12次

在第二次录取口供时,投诉人表示自己事发前和两名证人不相识,事后亦只曾与另一名证人交换电话号码,他没有那一位声称看到二人碰撞的证人的任何联络方法,而该证人更拒绝再作供。投诉警察课进一步翻查投诉人及该证人的通话纪录,发现二人在事发后至少通话12次,最长的通话时间更超过1小时,反映投诉人口供不符,投诉警察课相信投诉人及该证人提供不实资料以误导警务人员,因此将“殴打”指控分类为“虚假不确”,监警会同意分类,警方事后向投诉人发出警告信,就其误导警务人员行为发出严正警告。

根据监警会统计,最近两年列为“虚假不确”的指控有轻微上升的趋势,由 2015至16年度约50项增至翌年度约70项,监警会提醒公众,如投诉人蓄意提供错误资料或滥用投诉程序,投诉警察课可视乎情况,在征询律政司的意见后,考虑控告投诉人误导警务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