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学判囚】黄之锋罗冠聪保释申请 终院10.24处理
撰文: 朱幼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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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学三子黄之锋、罗冠聪及周永康三年前占领运动前夕发起冲“公民广场”,从而被裁定非法集结等罪成。三人今年八月被上诉庭改判入狱6至8月。三人早前已决定就刑刑提终极上诉,终院定于下周二(24日)早上,黄之锋及罗冠聪的保释申请,由终院首席法官马道立处理,预料需时一小时。
“双学三子”黄之锋、罗冠聪及周永康,2014年9月26日当晚,分别爬过围栏进入广场,在台上呼吁巿民参与,黄及周各被裁定一项非法集结罪成,罗则被裁定一项煽惑他人参与非法集结罪成。
原审裁判官张天雁,体谅三人当时只为表达诉求,并非为一己私利,也认为暴力程度不算严重,最终只判周被判监禁三周,但准缓刑一年,黄及罗则分别被判80小时及120小时社会服务令,全部毋须入狱。
律政司认为刑期过轻,向上诉庭要求覆核刑期,上诉庭于今年八月判三人入狱6至8月。三人早前已决定就刑刑提终极上诉,终院定于下周二(24日)早上,黄之锋及罗冠聪的保释申请,由终院首席法官马道立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