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丫海难五周年】关键人物命运截然不同 廖汉波月袋8万退休金

撰文: 张雅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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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12年后每年10.1国庆烟花璀灿背后,海难伤痛叫人难以忘怀。当年因失职导致“南丫海难”惨剧的海事处职员,以及驾驶涉事船只的船长等众人,如今身在何处?《香港01》翻查报道,当时数名涉案的关键人物命运截然不同,其中海泰号船长黎细明仍身陷囹圄;另一边厢,意外后8个月才向家属道歉的海事处处长廖汉波,已于2014年退休,每月最少稳袋逾8万元退休金。

海事处前助理处长苏平治

海事处前高级验船督察黄鉴清

“南丫IV号”船长周志伟、“海泰号”船长黎细明

“南丫4号”船长周志伟及“海泰号”船长黎细明均被控“海上危害他人安全罪”及39项“误杀罪”。两人均被裁定海上危害他人安全罪成立,而周志伟39项误杀罪不成立,黎细明39项误杀罪则成立。时任法官斥责黎细明驾驶快速船,却没小心观察情况,等于将两船乘客的安全致于风险中。最终,周志伟和黎细明于2016年2月分别被判监9个月和8年。

人物 控罪 刑期 现况

海事处助理处长苏平治

公职人员行为失当 判囚16个月 保释等候上诉

海事处前高级验船督察黄鉴清

宣誓下作假证供 判囚15个月 出狱*

“南丫IV号”船长周志伟

海上危害他人安全罪

判囚9个月 出狱*
“海泰号”船长黎细明 海上危害他人安全罪、误杀 判囚8年 服刑

*假设狱中行为良好,扣减1/3刑期

海事处前处长廖汉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