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占中告妨扰】占中三子等9人被控妨扰罪案 今到区院再提堂
占中发起人戴耀廷、陈健民、朱耀明以及另外六人,被控煽惑他人作出公众妨扰等罪的案件,今午(19日)于区域法院再度提堂。
众被告的支持者日前在面书上,以“雨伞运动无悔,公民抗命无罪!”为口号,号召支持者到庭外声援“雨伞九子”。案中首被告、港大法律系副教授戴耀廷本周日出席一个论坛后受访称,被控的三项罪名均有问题,表明不会认罪,他不认为,不认罪是违反公民抗命的精神。
9名被告为占中发起人戴耀廷(52岁)、陈健民(58岁)及朱耀明(73岁)、立法会议员陈淑庄(45岁)及邵家臻(47岁)、学联前常委张秀贤(22岁)及钟耀华(24岁)、社民连副主席黄浩铭(28岁),及前立法会议员李永达(61岁)。
小丽民主教室日前在面书上呼龥支持者今午到庭声援“雨伞九子”,又指政权已开始对运动作全面清算,又表示“当雨伞九子即将为香港人坐牢,我们也要更加努力,才能无负九位的付出”。
而案中首被告、港大法律系副教授戴耀廷本周日于旺角出席一个论坛后表示,法官于上一次提堂时曾质疑3项控罪可能有重叠,惟控方仍坚持控告,他认为控罪并不合适,故表明不会认罪,但强调不认罪并没有违反公民抗命精神。他解释指,他们案发时没有隐蔽身份、没抗拒拘捕、面对法庭传召也没回避,所以不认罪也是履行公民抗命精神。
占中发起人戴耀廷、陈健民及朱耀明同被控1项串谋作出公众妨扰,指他们于2013年3月至2014年12月2日,与他人串谋在中环或附近的公众地方及道路造成非法阻碍,对公众造成妨扰。
3人另连同陈淑庄、邵家臻、张秀贤及钟耀华,被控1项煽惑他人作出公众妨扰;及1项煽惑他人煽惑公众妨扰,即于2014年9月27至28日,在金钟添美道非法煽惑身在该处的人造成妨扰,及煽惑他人非法阻碍该处及附近的公众地方和道路。
黄浩铭则被控煽惑他人作出公众妨扰;及煽惑他人煽惑公众妨扰两罪,即指他于2014年9月28日,在金钟分域码头街非法煽惑身在该处的人造成妨扰,及煽惑他人非法阻碍该处的行车道。
李永达则被控1项煽惑他人作出公众妨扰,即指他于2014年9月28日,在金钟夏悫道近添美道非法煽惑身在该处的人兼非法阻碍在夏悫道的行车道,对公众造成妨扰。
案件编号:DCCC480/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