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地“短期租约”作私人后花园 陈松青:如公开招标行政资源庞大

撰文: 黄卓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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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有团体发表研究报告,指业主以“短期租约”方式,租用豪宅旁官地,兴建私人康乐设施,有如个人“后花园”。地政总署署长陈松青早上出席电台节目指,本港现时有5300宗短期租约官地,以面积计,私人租用比例相当细,但宗数繁多,占1800宗。如果要全部公开招标,涉及庞大行政资源,相信应沿用“直接批租”形式。但他承认应提高透明度,冀年底前可以上网,透过地政资讯地图,让公众可以知道可供申请作短期租约的土地。

陈松青指资料发放上有改善空间。(资料图片)

陈松青指出,本港官地现时有5300个短期租约已出租,以面积计是2400公顷。这些租约分成4类,一是施工地盘,占7成的短期租约,例如机场三跑,土地租予机管局施工,有关土地面积达1600公顷。另外铁路项目、公屋及居屋地盘。

第二类是市区中比较多人、方便的地方,有关土地未有即时用途,或等待发展,地政署会以短期租约形式,出租作商业营运,例如临时停车场,以面积计占短期租约中2成土地。第三是未必可作发展,但适合绿化或作社区用途土地,会以直接批租形式,租予社区团体,包括学校、社会服务机构。以面积计占短期租中约1成土地。如果是社会服务用途,常见会会以优惠价钱,例如“1元租金”租地。

陈松青:私人短期批租土地 面积少于2%

最后是私人屋苑业主申请花园或通道的短期租约,通常是他们拥有物业附近的政府土地,地政署会考虑有关位置、面积是否不能独立出租予其他人,如符合各项条件,会考虑直接批核有关申请。以宗数计,占1800宗,以面积计少于40公顷,少于2%。他指,除低密度住宅外,当中有不少是村屋。

估计其他人有兴趣使用有关土地机会细 便会直接批租

对于部分土地被批评无经过招标,直接批地作私人花园。他承认有关土地是否合乎资格出租涉及判断。但是否应该全部公开招标,他指由于申请宗数多,如果全部公开招标,亦涉及庞大行政资源。他说决定直接批地会考虑有关政府土地位置、地形面积、规划,是否不可以独立出租予其他人;有关土地是否有其他更好土地用途;另外申请是否不作居住用途。“如果凡上述条件下,估计会有其他人会有兴趣使用有关土地机会细,便会以直接批租方式。”

但他认同在资料发放上有改善空间,应提高短期租约透明度。他冀今年底前可以把资料上网,透过地政资讯地图,让公众可以知道可供申请作短期租约的土地。

 

回应申请专员调查 承认情况不理想

另外,申诉专员公署早前公布调查,指有新界农地业权持有人非法霸占围封政府土地,阻碍村民出入,违规情况逾20年。陈松青承认情况不理想,他解释,地政署过去采用机制是“先易后难”处理有关问题,即先处理近期个案,因此令旧个案在较后时间处理。他指,会为每宗个案预设完成处理的目标日期,预计未来2至3年可以处理积压个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