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学判囚】谭允芝︰判决理据相当充分 标签“政治犯”是过激
“冲公民广场案”3名被告黄之锋、罗冠聪及周永康,律政司上诉庭要求覆核刑期的上诉得直,三子分别被改判囚6至8个月。大律师公会前主席谭允芝于电台节目表示,上诉庭判词理据充分,不同意外界“政治犯”的标签,形容是“过激”的言辞。
外界有言论认为,律政司“追杀”三子是出于政治考虑,并且不理解上诉庭将已完成社会服务令的三子,改判为囚禁。谭允芝表示,上诉庭就案件的判词中,已清楚及充分交代理据,与裁判法庭的分歧在于,三人行动背后的“造意”,即其背后动机,包括罗冠聪当晚明知保安会阻止,但仍呼吁市民前往,期间使用比较暴力的语气,上诉庭会认为是“口是心非”,不认同他们预期当晚无冲突的讲法,而且认为就该类事件有需要加强“阻吓性”。
认同为就同类案件寻求上级法庭指引
对于有指律政司继续“追杀”,在三子服社服令后仍提上诉,是出于政治考虑。谭允芝表示,十分明白市民情感上对三子的同情,但若了解刑事程序,“不能说律政司有坏的企图。”她指,“好均真。”判刑时已考虑到他们此前接及刑罚的情况,而有所扣减。至于有报道指刑事检控科曾有人反对提上诉,惟律政司司长袁国强坚持,她认为有关爆料是“不公平”,直言袁国强有最终决定权。
谭允芝认为,自雨伞运动后多了该类案件的审理,惟裁判庭量刑参差,相信是因此基层法庭不习惯处理如此政治敏感的案件,为裁判官带来压力,惟上级法庭没有提起足够指示。若然律政司认为,可透过今次案件寻求更多上级法庭指示,“我认为是无可厚非。”
标签“政治犯”是“过激”
谭允芝不同意“政治犯”的标签,形容是“过激”的言辞,她指,对“政治犯”一般所理解,是指不同意执政者的人士,被蒙上不相干的罪名。她希望市民尊重法庭,不能够“喜欢就大力拍手,不喜欢就话染红、外国法官就是串谋,认为有关言辞“是不能够接受。”至于对量刑有争议,可以申请上诉至终审法院。
林定国:法治珍贵 伤害法治
大律师公会现任主席林定国表示,有人批评上诉庭就冲公民广场刑期覆核案作出的裁决,包括质疑裁决渗入政治因素、司法机构丧失独立性、受中央或特区政府压力而作裁决及法官以自己政治倾向判案,都是不妥当。
林定国强调“对司法独立及法官诚信有质疑的言论不妥当及有问题”,又表示,法治珍贵,须好好保护,不要伤害法治,并认为“声誉很重要”,批评的言论会让外人信以为真,影响外界对香港法治的感观,也会令市民对法庭失去尊重和信心,担忧会造成“自我实现预言”。
就大律师公会和律师会日前就冲公民广场刑期覆核裁决发表联合声明指未见法庭裁决基于“法理及法律以外的因素”,林定国称,对于外界批评上诉庭裁决,两个律师会需从专业角度表达关注。他强调,大律师公会是“独立专业团体”。
另外,青年新政梁颂恒、游蕙祯,就“宣誓风波”丧失议席一案,向香港终审法院提出上诉许可申请,惟梁游一方陈词后,未待政府陈词,已遭直接驳回。谭允芝表示,这是“正常”属许可程序,将“无希望的案件”筛走。她指,即使对要应用的法律有疑问都好,法庭责任只是须应用法律。她又指,若法官不喜欢这条法律条文,就当看不到、不去做,反而才是要忧虑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