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学判囚】戴耀廷:估计自己被判入狱机会大 已做好心理准备
高等法院上诉庭接纳律政司就2014年“重夺公民广场”行动提出的刑期覆核,改判“双学三子”黄之锋、周永康和罗冠聪入狱。占岭中环发起人、香港大学法律学系副教授戴耀廷今早(18日)出席电台节目时表示,法庭未有考虑三人背后的动机是基于公民抗命,希望文明社会进步,并非为个人利益,判词著眼于结果,直指香港近年弥漫歪风,一些有识之士鼓吹“违法达义”。另外,因占领行动被控公众妨扰罪的戴耀廷说,“我估计被判入狱机会也相当大,已做好心理准备。”
戴耀廷出席电台节目时提到,昨日(17日)上诉庭直指香港近年弥漫歪风,一些有识之士鼓吹“违法达义”,他认为法庭著眼于事件的最终结果及强调其阻吓性,只轻轻带过公民抗命因由及作为求情理由,只为“家法式”的阻吓。形容将三人当作为冰毒毒贩,未有抗辩及解释的机会。
法庭只著重“压” 只会适得其反
他又指,法官以为严刑峻法便可解决所有问题;即使将3人和反新界东北发展案的13名被告判囚,亦无法解决政改和发展新界东北的问题,法庭的做法只著重“压”,认为只会适得其反,由原有“半民主”的香港体制,变得转移至“半威权”,令市民、特别是年轻人失去信心。
戴耀廷又说,法庭的角色是执行法律条文,但亦要看重法律背后的精神,达致终审法院首席大法官马道立所讲的公平、公正及保障市民尊严,但就现时的判词所反映的,只是以法律去作出阻吓作用。
质疑无考虑抗争者真诚的动机
对于如何解释为三人背后动机应成判案考虑理由时,他引述终审法院非常任法官Lord Hoffman,2006年就一宗公民抗命案判刑时,已表示法官判案时必须考虑抗争者背后真诚的动机,“香港是普通法制度,我不见在整个判决中引述这方面的说法。”
戴耀廷表示,占中一直所举办商讨的会议、非暴力培训班、以及与政府商讨实践民主普选制度,“并非叫人违法,而是按公民抗命,在好有节制下做。”
他又指出,自己因为发起占领行动,被控公众妨扰罪,“我估计被判入狱机会也相当大,已做好心理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