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员隐瞒破产获借款 裁定诈骗罪成 判社服120小时

撰文: 梁芷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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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消防处逾20年的消防员,因3年前向财务公司隐瞒已破产一事,从而成功获批1.5万港元贷款。他经审讯后被裁定诈骗罪成,今(8日)于观塘法院被判120小时社会服务令,及赔偿财务公司11869元。

被告温家俊,45岁。裁判官指,被告已羁留一段时间,虽然案情严重,但考虑被告纪录良好,对社会有贡献,故只判社会服务令120小时。

辩方求情时指,从未失去自由的被告已被还押28天,已受教训,他亦获家人支持,事后感懊悔,日后会小心处理财政方面问题。

案情指,被告于2013年7月入禀法庭申请破产,同年11月被颁令破产。于2014年1月28日,涉案公司城投中国理财有限公司(案发时名为加盛信贷有限公司)批准被告的借贷申请,在扣除利息后,被告翌日从涉案公司取得一张1.49万多港元的支票。

案件编号:KTCC667/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