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角骚乱】黄台仰梁天琦涉暴动罪案件 高院内庭预审
撰文: 陈雯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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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农历新年大年初二凌晨爆发的旺角暴乱,本土民主前线成员黄台仰及梁天琦等十名被告,分别被控参与暴动等罪,案件已排期于2018年1月在高等法院开审,案件今日在高院进行闭门聆讯的预审,双方争论法律问题,案件押后10月14日再预审。
除了本案外,湾仔区域法院于下午将就参与旺角暴乱的三名示威者进行判刑,梁天琦庭外批评,这是“秋后算帐”做法,并认为在这个环境下,社会需反思,重新思考,向前望,始终不能改变历史。
案件涉及10名被告
10名被告包括黄台仰(22岁)、梁天琦(24岁)及“美国队长”容伟业(32岁)等人,分别被控在2016年2月8至9日,在旺角砵兰街、亚皆老街、山东街及花园街参与非法暴动。
而黄台仰及梁天琦另被控一项煽动暴动罪,黄台仰及容伟业再另被控煽动非法集结罪。
案件编号:HCCC 408/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