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台仰及梁天琦等涉暴动罪案件2018年审 预料审讯80天
撰文: 陈雯慧
出版:更新:
农历大年初二旺角冲突后,37 人被控暴动等罪,其中本土民主前线黄台仰及梁天琦等10 人的案件,转介高等法院审理,案件定于2018年1月15日开审,审期80日至2018年5月14日,以中文聆讯; 控方透露传召有150名控方证人。
10 名被告包括黄台仰(22 岁)、梁天琦(24岁)、容伟业(32 岁)、李诺文(20 岁)、卢建民(29 岁) 、袁智驹(25 岁) 、林傲轩(21岁)、黄家驹(25 岁)、李东升(24 岁)及林伦庆(24 岁)。
各被告都没有到庭,并由律师代表,除了梁天琦由私人律师代表外,其余由法律援助署代表。
案件编号:HCCC 408/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