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球前领队改记录骗津贴41万 事后要运动员交还36万 认罪候判

撰文: 郭颢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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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香港水球队(水球港队)时任领队古汝发,涉嫌向体院讹称获提名的33名水球运动员达八成出席率,从而获41.2万运动员津贴,他并要运动员交出全部或部份津贴,涉款达36万元。廉政公署调查后发现古曾捏造记录,控告他欺诈罪。古汝发今(6日)在区域法院认罪,法官彭中屏将案件押后至3月7日判刑,并批准被告保释,以待索取其社会服务令报告。

被告古汝发,62岁,案发时是中国香港游泳总会(泳总)水球委员会时任义务秘书暨水球港队时任领队,承认一项欺诈罪名,违反《盗窃罪条例》第16A(1)条。

被告古汝发在区域法院认罪候判。(黄浩谦摄)

运动员出席率达八成每月可获4千元

民政事务局于2018年1月推出“队际运动项目五年发展计划”(五年计划)以提升本港队际运动成绩,该计划自2022年7月起由文化体育及旅游局接管。泳总负责推广游泳运动,以及管理水球队等多支代表香港出赛的游泳运动队伍。由泳总提名的运动员,如每月训练出席率达八成,则可获民政事务局按五年计划,经体院发放每月训练津贴4,000元。

指33名运动员合资格可获津贴

案情透露,被告案发时为泳总水球委员会义务秘书,同时亦是水球港队领队,他负责向体院提交水球运动员的每月训练纪录作核实。被告于2018年1月至2021年9月期间,向体院报称在五年计划下获提名的水球港队运动员,已出席其训练纪录上订明的所有训练,体院因而向33名水球运动员发放津贴共412,000元。

廉署发现被告曾捏改训练时数

廉署早前接获有关水球港队津贴发放的贪污投诉而展开调查,发现被告在制备水球港队运动员每月训练纪录时,捏改相关训练时数,以符合每月训练出席率达八成,向体院申领每月津贴。被告并要运动员向他交出部份或全部津贴,涉及共约360,000元。

廉署发言人称,去年已为逾40个体育总会的管理人员举办了“体育总会诚信领导课程”,旨在提高体育总会的管治水平,以及加强处理申请资助、遴选运动员等各方面的内部监控。

案件编号:DCCC 424/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