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拟修例新土地不再“跟契” 买家享“不可推翻业权”抗欺诈

撰文: 林远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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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局今日(20日)向立法会提交文件,提出修订《土地业权条例》,将本港的土地注册制度由现时的“契约注册制度”改为“业权注册制度”,即物业业权改为“跟册”而非“跟契”。
假如有人以欺诈手段获得业权,在新制度下,买家只要是真诚及不知欺诈情况、已付出代价、实质管有物业,即使当中有欺诈,业权亦会“跟册”归买家,即买家有“不可推翻业权”;在新制度下,也不会再出现俗称“逆权侵占”的逆权管有申索。
新制度将以新批土地先行,预计2027年上半年实施。至于现有土地,消息人士称土地登记册现时有290万项业权,当局发现当中不少有潜在问题,短期内不会用于现有土地,现时持有土地或物业的业主不受影响。当局将增设“土地业权弥偿基金”,每宗弥偿上限为5,000万元,日后购买新批土地房屋的买家,每支付100万元楼价,便要向弥偿基金供款140元。

发展局今日(20日)向立法会提交文件,提出修订《土地业权条例》,将本港的土地注册制度由现时的“契约注册制度”改为“业权注册制度”。(资料图片)

现时卖方需提供至少15年物业交易楼契正本 令转易程序繁复

香港现行的土地注册制度是“契约注册制度”,制度下,买方是透过与卖方签立转移契约而获得业权(俗称“跟契”),因此业权证明并非凭借单一文件。即使在土地登记册上的已注册物业拥有人,亦不一定拥有妥善的业权,因为其物业业权或有瑕疵。以一般物业买卖为例,卖方须提供最少15年的物业交易楼契的正本,交予买方律师审查以确立卖方的物业业权“无瑕疵”,令物业转易程序变得繁复和冗长。

立法会2004年通过修订 及后发现实行问题而未生效

至于今次发展局提出取代现有制度的“业权注册制度”,物业业权是依业权注册纪录来确定(俗称“跟册”),无需如现时般翻查以往业权文件去确定业权。立法会曾于2004年通过修订《业权条例》,实行业权注册制度,当时条例订明所有土地都会自动转为“跟册”,惟及后发现实行上有不少问题,因此新制度一直未有生效。

发展局指,“业权注册制度”短期内只会于新批土地实施。(资料图片)

新例2027年实施 新批土地首先跟“业权注册制度”

发展局今日向立法会发展事务委员会提交文件,提出于2027年上半年,在新批土地上,首先实施“业权注册制度”。业主日后毋须保管过往的楼契来核实业权,当局会另发具有防诈骗特征的“业权证明书”。消息人士称,做法是参考了外国的情况及回应持份者的要求,但强调业权的确定仍会以业权注册纪录为依归。

“业权注册制度”下,有“不可推翻业权”保障买家。(资料图片)

新制设“不可推翻业权”保障买家 损失者可申请弥偿

以往在“跟契”制度下,假如有人以欺诈手段获得业权,损失的一方往往要循民事方向索偿,但往往都无法追讨。新制度下,在业权买卖当中,若有同样情况,买家只要符合三个条件,包括:真诚及不知欺诈情况、已付出代价、实质管有物业,即使当中有欺诈,业权亦会“跟册”归买家,即买家有“不可推翻业权”。至于卖家的损失,可以在“土地业权弥偿基金”中得到弥偿,上限为5,000万元。部分情况,法庭或会将业权判予卖家,则买家亦可向基金申请弥偿。

消息人士举出“案例”,说明新旧制度之别,指过往曾有物业卖买中,卖买双方皆为“正当人家”,但当中有“第三方”冒认持有楼契,将物业售予买家。在现有的“跟契”制度中,法庭会将业权归还原卖家,而钱、楼皆失的买家,要自行向“第三方”追讨损失。在业权注册制度下,根据“不可推翻业权”原则,买家将获得业权,而卖家则可循“土地业权弥偿基金”得到弥偿。

至于“土地业权弥偿基金”,当局建议政府向基金借贷1.5亿元,作为备用,基金会透过将来新制度下注册物业转移的0.014%征费作为基金的经费。换言之,日后购买新批土地的房屋,买家每支付100万元楼价,便要向弥偿基金供款140元。

新制度下,不会再出现俗称“逆权侵占”的逆权管有申索。(资料图片)

新制度下不再有“逆权侵占”

另外,在新制度下,不会再出现俗称“逆权侵占”的逆权管有申索。当局指,做法是为了实践业权注册制度为业权提供明确性的政策原意。

至于现有土地,消息人士称土地登记册现时有290万项业权,当局发现当中不少有潜在问题,无转制时间表。(资料图片)

现有土地潜在业权等问题待解决 当局无转制时间表仅称“尽力而为”

至于现有土地,消息人士称土地登记册现时有290万项业权,当局发现当中不少有潜在问题,包括潜在业权。举例指一对夫妇置业,楼契上只写妻子名字,但供款均由丈夫负责,丈夫对物业“实质拥有权”,类似等问题,仍有待当局与持份者商讨如何解决,因此业权注册制度短期内不会用于现有土地,现时持有土地或物业的业主,不受影响。

消息人士又形容,2004年一次过将全部业权转制,是“因快得慢”,而各地例子亦显示,契约注册制度难以一下子便改为业权注册制度,提到苏格兰在双制度并行的情况下,用了40年,才有40%业权可过渡至新制。

消息人士估计,双制度并行的情况在香港亦会维持一段长时间,判断香港要全面转制,需要相当长时间,是“大挑战”,故对此未有时间表,仅称会“尽力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