荃湾潮音净院称已占一平台官地逾60年 入禀求以逆权侵占取业权

撰文: 陈晓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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荃湾寺庙潮音净院一幅土地被指霸占官地,被政府要求收回,惟寺庙一方指该处土地自港英政府时期已开始占用相关土地。营运寺庙的公司昨(4日)入禀高等法院,指寺庙已占用土地逾60年,认为可逆权侵占,要求法庭宣告政府无权收回土地。

原告是东方寺潮音净院有限公司,被告为律政司司长。

原告是东方寺潮音净院有限公司入禀高等法院要求取一幅官地的业权。(黄浩谦摄)

入禀状指,原告是一间注册公司,营运一所坐落荃湾老围道三叠潭5号的寺庙潮音净院。寺庙的西和西南方一片土地被指是政府土地,惟原告指寺庙已占据相关地段逾60年,认为政府已丧失收回土地的权利,原告提出逆权侵占,要求戈法庭下令原告取得该块土地的业权。

原告指,早于1956年殖民地时期,原告获北区理民府发出许可证后兴建寺庙,并在寺庙的西和西南方筑起护土墙,1961年在护土墙一带兴建平台,1963年竣工。该平台被墙及围栏包围,只有寺庙职员持有大闸的锁匙,或经寺庙西方进入。

原竹吉公司董事被指霸占土地

2023年6月至7月,荃湾葵青地政处派员到寺庙调查土地用途,惟地政职员只能待原告公司一名董事Cary开锁方可进入平台。政府今年8月向原告发出传票,指称Cary非法霸占未批租土地。

已占用平台61年

原告指,相关寺庙自1961年起占用平台,持续至今逾61年,未曾间断,故现要求法庭宣告政府无权收回土地,同时宣告原告有相关土地的拥有权。

根据《时效条例》(第 347 章)有关收回土地诉讼的条文,政府须在60年内提出诉讼,否则对土地的所有权即告终绝。

案件编号:HCA2407/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