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诊乳癌菲佣称遭无理解雇 失本地医疗福利 雇主会指或残疾歧视
有协助外佣的工会发起众筹,帮助一名确诊乳癌的菲佣,事主称确诊后遭无理解雇(terminated without proper cause),因此失去享用本地公共医疗服务权利,每次化疗费用由80元增至5,100元,增加63倍,比外佣每月最低工资4,990元还要高。
香港家庭佣工雇主协会主席容马珊儿表示,目前个案细节不多,未能作出评论;不过她指解雇患病外佣,有可能触犯《雇佣条例》及《残疾歧视条例》,提醒雇主应与外佣沟通,若外佣愿意解约,亦应“白纸黑字”作纪录,保障双方。
乳癌3期 指控雇主无理解雇 工会:多年来有多宗类似个案
众筹内文指,菲佣Noelyn Patricio Arzaga早前确诊第二期乳癌,但因延误治疗而恶化成第三期乳癌,并需接受化疗。Noelyn请病假期间,仍被雇主要求继续工作,后来病情恶化,更遭无理解雇(terminated without proper cause)。
香港亚洲家务工工会联会称,过去数年接获很多外佣因患癌而遭解雇的个案。内文称,Noelyn的故事反映不少外佣面对的困难,他们若不是接受医疗,就要取悦雇主,以保住工作和留在香港的签证。
解雇后失公共医疗福利 每次治疗费大增 盼众筹解燃眉之急
内文指,Noelyn目前需接受3项化疗,下一次治疗日期为1月27日。来港工作的外佣因持有工作签证,每次治疗费用仅需80元;但与雇主的合约终止后,将失去享用本地公共医疗服务的权利,费用比原先高63倍,每次治疗需付5,100元。内文又提及,Noelyn所居住的菲律宾家乡缺乏完善医疗设施,她亦无法承担相关费用,故将发起众筹,目前筹得约15,000元。
发文者提倡,被解雇外佣在香港期间可继续享有公共医疗服务,若外佣被无理或非法解雇,他们可以留在香港并向法院上诉。
家庭佣工雇主协会:有雇主急用 在未有验身报告下签约
香港家庭佣工雇主协会主席容马珊儿表示,目前个案细节不多,未能作出评论。不过她强调,若雇主因外佣患癌而将其解雇,或不再续约,有可能触犯《雇佣条例》及《残疾歧视条例》。
翻查《雇佣条例》,除因雇员犯严重过失而将其即时解雇外,雇主不可在雇员放取有薪病假期间解雇雇员,一经定罪,最高可判罚款10万元。
容马珊儿称,外佣来港工作提交验身报前需告,不过过往有雇主因急聘外佣,亦不熟悉相关条例,在未检查验身报告的情况下便签订合约。她指这类情况“久唔久有一单”,常见于独居长者雇主身上。她又说,不排除部份个案涉及中介隐暪或误导,“有中介讹称当地验身报告未必真实,说服雇主先签订合约,并称稍后才提交另一份在香港的验身报告。”
她提醒雇主应与外佣沟通,若外佣愿意解约,应“白纸黑字”作纪录,保障双方。雇主亦不应随便终止合约,并应指示外佣求诊,让医生判断是否仍有工作能力,按照法例安排有薪病假。解约后,雇主应向外佣支付所有费用,包括长期服务金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