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滥用公屋奖|下周三起实施 成功举报最高可获3000元奖金
撰文: 赖卓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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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委会今(8日)日宣布,将在下周三(15日)开始实施“举报滥用公屋奖”。所有参与计划的举报人需以实名举报,如房委会成功根据其资料,向滥用公屋住户发出迁出通知书,则可获3000元现金奖励。房委会并设评审委员会,审核每宗获奖个案,以免计划被滥用。
房委会指,除了房委会或房屋署的直接雇员外,所有16岁以上、能以实名向房屋署提供真实资料,令署方成功向滥用公屋者发出迁出通知书的人士,均符合计划参加资格。参加计划的人士会由专责人员进行初步评估和面见,以确保资料真确。如房委会成功根据举报人提供的资料,向滥用公屋住户发出迁出通知,会向举报人发出感谢状和3000元现金奖励。
至于举报途径,房委会指可透过举报邮柬、房委会或房屋署网页的电子表格、举报热线、电邮给房委会或房屋署,及通知屋邨办事处等方式举报。而举报人士的身份会绝对保密,房委会及房屋署也不会向举报人士透露调查的详情及结果。
此外,房委会将设立评审委员会,并由首长级人员担任主席。该委员会将负责审核每宗可获奖励的举报,并审理部分性质复杂的个案,例如有多于一人声称提供有用资料,令房委会成功向某滥用公屋人士发出迁出通知。
房委会指,如有人士在计划开始前已实名向房屋署举报滥用公屋个案,房委会在查明属实并于计划实施后,主动联络有关人士,征询其是否参与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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