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司陆振中自辩 “唔系第一次被赞优秀过别人男友”

撰文: 陈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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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司陆振中涉在残厕3度非礼醉酒女下属,及危驾并袭击同袍案,陆今午(6日) 继续在区域法院接受控方盘问。陆被问及遭女事主X赞比其男友更优秀时,陆称过往也听过别人指他比其男友优秀的话,认为X的话是对他的赞美,但未觉好奇怪。然而他在第三次陪X到残厕时,遭X箍腰,X当时又指他“好好人”,但陆称对X的行为有点反感,因为他“怕吱”,遭箍住感到“好痕”。

被告陆振中称过往亦有人指他比别人的男友优秀,故事主X对他说这话时,不觉特别奇怪。(陈蓉摄)
陆振中供称,他认为饮酒至被擡走才算是醉倒,故认为女事主X当天是有醉意,不算醉倒。(示意图)

认为被人擡走才算醉倒

主控继续就女事主X称遭非礼当夜的事作盘问,并问陆是否知X当时已饮醉,陆称他不清楚X喝了多少酒。控方质疑陆与X座位靠近,他陪X上厕所时亦有用手扶X,认为他应知X饮醉。陆不同意,指X当时是:“有醉意,不过唔系醉咗。”又称他对醉酒的定义,是要被人擡走才算醉倒,而X当时仍能清醒对答,所以陆认为她没有醉倒。

控方续指,若陆认为X没有醉倒,为何要扶住X。陆解释,当时X行得比较快,加上X自称好攰及脚软,他不希望X跌倒或跣亲。

被指好过男友陆认为是赞美

对于被告早前称X说:“阿sir你真系好好人,好过我男朋友,早啲认识你就好啦!”控方问陆对X的这种讲法会否觉得奇怪,陆说:“我觉得系有啲赞美嘅感觉啰!有啲奇怪。”控方质疑,既然陆觉得X的说法奇怪,甚至超越平常,为何他没有避讳,并再三陪X到洗手间,又指陆曾说:“你自己讲酒色财气,系警察要小心处理嘅范围。”陆说:“当时我无分佢系男定女,净系觉得佢真系多谢得咁紧要嘅?”

过往亦曾被指比别人男友优秀

陆又指出,因为亦有其他人跟他说过“他比自己男朋友更优秀”的说法,所以他当刻只觉得奇怪,但“未觉得奇怪得好奇怪”主控质疑:“即系不断有女士同你讲,你好过佢哋boyfriend?”陆指没有不断,但有类似的说法和情况出现。

主控指陆离开残厕时无载口罩

主控播放闭路电视,显示被告与X离开残厕后,未有即时戴回口罩,质疑被告当时有入残厕,并对x作出性侵犯,因此没有戴上口罩。陆不同意,并说:“绝对无入过残厕。”主控再问陆,当日是否有戴口罩,指出当时为疫情期间,被告若离开饭台,就必须要佩戴口罩,被告同意。

主控质疑陆想拉X入厕所

控方再播放另一条片段,当时X正趴在桌上休息,被告则行近X并把她拉起。片中可见,被告当时有戴口罩。主控指陆之所以有戴口罩,是因为他原本打算离开饭台的范围,因为陆想趁X不省人时“秤”她去厕所。

陆称他有叫督察帮忙

陆称他第三次陪X到洗手间时,X因为“发软蹄”而跌低,他有叫督察蔡文浩帮忙,但不知道为何蔡没有跟上。主控再次播放闭路电视片段,指当时陆推开蔡的手。陆解释:“我嘅动作系叫佢帮手,如果我叫佢走开,我系拨开佢。”

怕吱被箍腰觉反感

主控质疑,陆当时的动作正正是拨开蔡的手,若陆当时是叫蔡帮忙,他不会违抗命令,所以蔡才不敢陪伴两人到洗手间。陆称,两人去完洗手间返回饭桌时,X箍住他的腰,并再次对他说:“阿sir你好好人,未见过咁好嘅男人,好过我男友。”陆称他当时觉得反感,因他:“怕吱,突然被人箍住好痕。”所以反感她的行为。

被告陆振中(45岁),案发时是沙头角分区指挥官,被控3项非礼、一项危险、1项袭袭致造成身体伤害、1项有意图而导致他人身体受严重伤害、1项普通袭击罪。控罪指,他于2022年6月22日及23日,在粉岭联和墟街市熟食中心2楼伤残人士洗手间 3度非礼女子x,及在同年7月15日,在粉岭牵晴间一楼停车场危险驾驶,袭击X、督察蔡文浩和赖文显。

案件编号:DCCC 137/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