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敬基被通缉 6人涉煽动分裂国家或颠覆国家政权 案情一览

撰文: 石国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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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国安处今日(24日)公布新一轮通缉名单,涉及6名海外港人,包括艺人郑敬基、理大前助理教授钟剑华、前“学生动源”召集人钟翰林、黄大仙区议会前议员刘珈汶、新闻工作者何良懋及张晞晴。当局指,他们分别涉煽动分裂国家罪、颠覆国家政权罪、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各悬红100万元。国安处指各人涉嫌出卖国家,罔顾港人利益。6人所涉罪行及相关案情一览。

警方国安处在12月24日的记者会公布新一轮通缉名单,涉及6人,包括黄大仙区议会前议员刘珈汶、前“学生动源”召集人钟翰林、理大前助理教授钟剑华、艺人郑敬基,以及何良懋,张晞晴。(梁鹏威摄)
警方国安处在12月24日的记者会公布新一轮通缉名单,涉及6人,包括黄大仙区议会前议员刘珈汶、前“学生动源”召集人钟翰林、理大前助理教授钟剑华、艺人郑敬基,以及何良懋,张晞晴。(梁鹏威摄)
郑敬基。(资料图片)
钟剑华。(资料图片/张浩维摄)

警务处国家安全处今日表示,警方现正通缉六名潜逃海外并涉嫌干犯《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香港国安法)罪行人士。法院已应警方的申请,就该六名在逃人士发出拘捕令。

当局指,女子刘珈汶、男子钟翰林、男子钟剑华、男子何良懋、男子郑敬基及女子张晞晴,窜逃外地后涉嫌干犯《香港国安法》下的罪行,包括“煽动分裂国家罪”、“颠覆国家政权罪”及“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警方遂依法向法院申请拘捕令,并通缉有关人士。通缉各人的法律依据和基本事实见附表。

警方指高度重视该案,现就每名被通缉人士悬红港币一百万元赏格,呼吁市民就有关上述人士或相关案件提供消息。

保安局局长邓炳强(右)12月24日与警务处副处长(国家安全)简启恩(中)、警务处国家安全处总警司李桂华(左)在政总见记者。(梁鹏威摄)

郑敬基

涉“煽动分裂国家罪”及“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违反《香港国安法》第二十一及二十九条)。案情指郑于2020年7月至2024年6月期间,于社交媒体平台 操 作 一 个 名 为“HongKonger Station香港台”的频道发布多段煽动分裂国家的影片,并多次透过不同的平台和形式,请求外国对中央和特区官员进行“制裁”及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及香港特别行政区采取其他敌对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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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珈汶

涉“煽动分裂国家罪”及“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违反《香港国安法》第二十一及二十九条)。案情指“香港民主委员会”要员,于 2021 年 10 月至 2024 年 5 月期间,持续透过不同平台和方式,包括与外国政府官员、国会议员及政客会面、出席公开活动发表演讲、在社交媒体上发布贴文或影片等,鼓吹将香港特别行政区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分离出去,以及请求外国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及香港特别行政区进行“制裁”、封锁及采取其他敌对行动。

钟翰林

涉“煽动分裂国家罪”及“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违反《香港国安法》第二十一及二十九条)。案情指钟于2023 年 12 月至2024 年 5 月期间,持续透过不同平台和方式,包括成立“香港独立倡议委员会”、与外国国会议员及政客会面、出席公开活动发表讲话、接受传媒访问、在社交媒体上发布贴文等,鼓吹将香港特别行政区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分离出去,以及请求外国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及香港特别行政区进行“制裁”、封锁及采取其他敌对行动。

钟剑华

涉“煽动分裂国家罪”及“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违反《香港国安法》第二十一及二十九条)。案情指他于2024年5月至2024年6月期间,多次透过社交媒体平台鼓吹“港独”。于2020年12月至2023年11月期间,持续透过不同的平台和方式,包括接受传媒访问、在社交媒体上发布贴文等,请求外国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及香港特别行政区进行“制裁”、封锁及采取其他敌对行动。

何良懋

涉“颠覆国家政权罪”(违反《香港国安法》第二十二条)。案情指何自2022年7月起,联同他人筹组一个名为“香港议会”的政权机关而发动“公投”,以图实施“自决”及颠覆国家政权。

张晞晴

涉“煽动分裂国家罪”及“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违反《香港国安法》第二十一及二十九条)。案情指2022年8月至2024年11月期间,以“香港自由委员会基金会”要员身份发布文章,并多次透过发表演讲、在社交媒体上发布贴文或影片等不同形式,鼓吹将香港特别行政区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分离出去、请求外国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及香港特别行政区进行“制裁”、封锁及采取其他敌对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