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夫促逆权侵占已故富商李宝椿土地 案件押后
撰文: 朱幼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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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故富商李宝椿的第七子李兆增透过一间公司在元朗屏山上白泥持有的一幅土地,遭一名农夫引用《时效条例》,要求法庭颁令农夫可以逆权侵占占用该土地,案件今(5月25日)开审,但中午诉讼双方押后,以便商讨其他处理办法。
涉案地皮位于元朗上白泥第166及177地段,原告人萧炳照(81岁)今指,他于1951年来港便向一名男子以短期租约租用涉案农地166号耕种,1966年更搬到177号地段居住。另根据萧的媳妇在案件入禀时向报章透露,其后“业主”死亡,萧伯一直继续在上址居住及耕种,直以2010年收到原告Famous Brand Investment Ltd的信件,声称要收回该农地。
李宝椿家族显赫一时,在清朝时已是本港富豪望族。李宝椿之父李升在本港开埠初期,与兄长开设“和兴金山庄”,又开设首间华资保险公司“安泰保险”。李升于1896去世时,其600万元遗产等于当时港英政府全年税收的两倍半。李宝椿为他的𡥧子,为人较低调,主力从事纺织和投资地产,大量购入半山荷李活道土地,他亦乐善好施,捐款筹建多所学校、医院等。李宝椿共有9名儿子,其中李兆增为第七子。
案件编号:HCA1280/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