牧师求逆权侵占已故粤剧女星梅绮物业 官劝双方和解
著名食家江太史孙女、已故四、五十年代女红星梅绮,生前息影并创立一基督教教会,购入何文田梭桠道的康楼相连单位作会址,单位其后转成为“基督信徒教会”,而单位近年正洽谈收购中,而该会的牧师早前占用单位逾20年为由,入禀要求以逆权侵占为由,要求高院颁令该单位业权为他所有。案件今于高院提讯,法官指若双方争夺单位最终目的为作基督教的宗教慈善用途,在没有违反死者意愿下,劝喻双方和解或寻求其他解决方法。
涉案相连单位位于梭桠道5及7号一幢唐楼的顶层,面积约1000平方呎,由原名江端仪的梅绮分别在1959及1965年买下,据悉物业正洽谈收购当中。江于1966年2月22日订立一份遗嘱,将被告孙庆恺列为其中一名遗产执行人,而孙在物业中只是信托人身份而无实质权益。江在1966年8月17日逝世,原诉人杨赞明牧师在入禀状承认未得被告同意下,自1995年独自占用单位至今,并负责单位装修及支付各项杂费。
法官指,案件争拗是原诉人进驻涉案单位前,单位是否已设立慈善信托基金,原告究竟可否逆权侵占涉案单位,法官也未遇见过逆权侵占慈善信托基金的案件,不过根据死者遗嘱,死者提及将涉案物业用作基督教用途,若原诉人在逆权侵占物业后,都用作基教会慈善用途,似乎无违反死者的意愿,而被告一方表明不会反对,双方可否和解,或者成立一间专作基督教慈善用途的公司,透过会计师和核数师监管物业资金,不过若在侵占物业后将收购物业金钱私用。
案中死者江端仪,艺名梅绮,为广州显赫一时的名食家江太史(江孔殷)的孙女,与去年逝世的本港著名食家江献珠为同辈。三十年代的编剧家南海十三郎(江誉镠)是江太史的十三子,亦即梅绮的叔父。梅绮六岁时已成童星,在1937年正式从影,演技出众,被称为香港第一个千面女星,演出的电影包括《雷雨》、《夜上海》、《金山大少》、《金兰姊妹》等。
梅绮曾与男星张瑛结婚,但后来离婚。她在1960年息影后从事传道工作,创立基督教教会。梅于1966年8月因舌癌过死。
案件编号:HCA413/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