杂工涉社交平台发煽动言论 被控违《维护国家安全法》12.30再讯

撰文: 安梓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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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岁男子涉在多个社交平台发布具有煽动意图的讯息,内容包括煽动他人憎恨中央及香港特区政府,和鼓吹暴力,昨遭警务处国家安全处拘捕。他被控违反《维护国家安全条例》第24条“明知而发布具煽动意图的刊物”罪,案件今(13日)在西九龙裁判法院提堂。被告暂毋须答辩,案件押后至12月30日再讯,待控方进一步调查,包括检取涉案手提电话及电脑的资料,期间被告须还押。

被告周剑豪(57岁,兼职展场杂工),被控于2024年3月26日至2024年11月12日,在香港明知刊物具煽动意图而发布该等刊物,即在Faccbook、Instagram 及 Threads 发布陈述、相片、图片,或影片,具意图:

(a)引起中国公民、香港永久性居民或在特区的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确定的国家根本制度的僧恨或藐视,或对其离叛;

(b) 引起中国公民、香港永久性居民或在特区的人,对特区的宪制秩序、行政、立法或司法机关的憎恨或藐视,或对其离叛;

(c)煽惑他人企图不循合法途径改变中央就特区依法制定的事项;或在特区依法制定的事项;

(d)煽惑他人作出不遵守特区法律或不服从根据特区法律发出的命令的作为。

案件编号:WKCC5000/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