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屋邨储物室空置率高 申诉专员主动调查 批房屋署未善用空间

撰文: 李慧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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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诉专员公署今(26日)起,就房屋署将公共屋邨闲置空间用作储物室,展开主动调查。公署发现公共屋邨储物室的空置率颇高,反映储物室的需求不大,质疑房屋署过往未有善用空置的储物室。

申诉专员刘燕卿今(26日)宣布,就房屋署把公共屋邨闲置空间用作储物室的安排展开主动调查,其中有屋邨大厦的低层有整列相连的闲置空间。(申诉专员公署图片)

有屋邨相连储物室空置

申诉专员公署曾派员实地视察公共屋邨闲置空间,发现空置率颇高,其中有屋邨大厦的低层,有整列相连的闲置空间;另一屋邨大厦内亦发现有空置储物室,室内环境与一般出租住宅单位差异不大。公署表示,关注房屋署多年来将公共屋邨的闲置空间只用作储物室的安排,并质疑署方过往有否采取适切措施善用空置的储物室。

申诉专员刘燕卿表示,公共屋邨空间为珍贵的公共资源,房屋署有责任妥善处理。她指,部分空间或因环境限制,不易改建成出租住宅单位,但不认为无法克服技术上的限制,“房屋署可否尽量善用该些空间而非将其空置,以让市民得益?”她续指,是次公署主动调查,目的是探讨房屋署是否已采取适切措施,善用有关闲置空间和空置储物室,并提出改善之处。

申诉专员公署曾派员实地视察,发现有屋邨大厦内有空置储物室,而室内环境与一般出租住宅单位差异不大。(申诉专员公署图片)

由于早期落成的公共屋邨,在楼宇设计上会出现零散的闲置空间,加上这些空间未能完全符合《建筑物条例》中关于住宅单位的法定要求,以致房屋署未能将空间用作出租住宅单位。多年来,房屋署多将空间围封用作储物室,出租予屋邨内的租户摆放家具杂物,或交由互助委员会作存放物资之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