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窝口天光墟“填鸭姐”卖超市过期生肉最平$5 食环署吁市民举报
撰文: 欧阳德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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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线电视节目《东张西望》今晚(4日)播出大窝口天光墟有无良摊贩“无本生利”,平价出售大型连锁超市及便利店的食品,除了超市生肉、包装熟食等,更有三文鱼刺身,每件只售5至10元不等,食物来源及安全成疑。食环署表示,今年8月已在当地拘捕一名非法售卖冻肉及寿司的无牌小贩,上周亦拘捕3名售卖二手物品的无牌小贩,强调会加强巡查执法,并呼吁市民不应购买来历不明的食品,更应举报小贩的违法行为。
大窝口天光墟无良摊贩“无本生利”卖超市生肉 每件5至10元
无线电视节目《东张西望》今晚播出大窝口天光墟有无良摊贩“无本生利”,由今年7月起便有摊贩平价出售连锁超市及便利店的食品,货品放在地上琳瑯满目。其中摊贩“填鸭姐”出售的食品大部份已过期,包括超市生肉,水果、叮叮饭及包装熟食等,甚至有半边无包装的“鸭壳”,每件只售5至10元,成功吸引不少街坊购买;而摊贩“刺身姐”甚至出售三文鱼等刺身,食物来源及安全成疑。
节目组连日侦查发现,原来“填鸭姐”每晚会从附近的超市、便利店等店舖收集垃圾袋,该批可疑的食物或出自于此。
食环署由8月至今拘捕4名无牌小贩 其中一人非法售冻肉及寿司
食环署晚上表示,今年8月已在大窝口天光墟采取执法行动,拘捕一名非法售卖冻肉及寿司的无牌小贩,上周亦拘捕3名售卖二手物品的无牌小贩,强调正加强巡查,防止违规情况再次出现。食环署会设立特别行动,突击巡查全港各区无牌小贩的较活跃地点,如发现非法贩卖食物,将采取严厉的执法行动,并呼吁市民举报小贩售卖可疑食物。
冻肉、刺身寿司属限制出售食物 违法出售最高判监半年
食环署指,根据《食物业规例》,任何人未获准许售卖限制出售的食物,包括冻肉、刺身和寿司,即属违法,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罚款5万元及监禁6个月。食环署并提醒市民,来历不明和过期的食物,或潜在重大的食物安全风险,尤其是高风险食物,包括肉类、刺身和寿司等,市民不应光顾无牌小贩购买相关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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