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灵洲附近水域渔船用蛇笼非法捕鱼 7男子内地渔工连船长遭起诉

撰文: 江丽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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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灵洲附近水域昨日(21日)早上一艘本地渔船涉嫌非法使用蛇笼捕鱼,船上六名内地过港渔工、连同一名本地船长,今日(22日)被渔农自然护理署起诉,案件将于明日(23日)在东区裁判法院提堂。

六名涉嫌在喜灵洲附近水域一艘本地渔船上使用蛇笼捕鱼的内地过港渔工,连同一名船上的本地船长今日被渔农自然护理署起诉。图示涉事本地渔船。(政府新闻处)

渔护署与警方在10月21日进行联合执法行动,在喜灵洲附近水域发现一艘本地渔船涉嫌非法使用蛇笼捕鱼,遂于同日上午约11时截停有关船只进行调查。渔护署其后从船上检走一批捕鱼工具,包括蛇笼和绞辘。

图示被检取的绞辘。(政府新闻处)
图示部分被检取的蛇笼。(政府新闻处)

经调查后,六名使用蛇笼捕鱼的内地过港渔工、连同一名船上的本地船长涉嫌违反《渔业保护条例》(第171章),今日被渔农自然护理署落案检控,案件将于明日(23日)在东区裁判法院提堂。

渔护署提醒,任何人士在本港水域使用船只捕鱼时,其船只必须已根据《条例》登记及按其本地渔船登记证明书上所列出的捕鱼方法捕鱼,使用蛇笼捕鱼属违反登记条件,违者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罚款10万元及监禁6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