渔护署起诉2名内地人 涉三门仔附近非法用蛇笼捕鱼

撰文: 萧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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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名内地人士涉嫌在大埔三门仔附近水域,非法使用蛇笼捕鱼,今日(12日)被渔护署起诉,案件将于明日(13日)在粉岭裁判法院提堂。

渔农自然护理署8月12日起诉两名内地人士,他们涉嫌在大埔三门仔附近水域非法捕鱼。图示涉事内地船只。(政府新闻处图片)

渔护署昨日(11日)于上述水域发现一艘内地船只,涉嫌非法使用蛇笼捕鱼,遂于同日下午约5时半截停有关船只进行调查,黄并检走一批捕鱼工具。

经调查后,该两名男子涉嫌违反《渔业保护条例》(第171章)被落案检控。渔护署发言人强调,非本地渔船(不论其所使用何种渔具)均不可在本港水域内捕鱼。违者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罚款10万元及监禁6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