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告大公报诽谤求陪审团审被拒 大公报索90万讼费获30万
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指《大公报》2020年6月发表一篇标题为“乱港头目谋‘著草’ 路线曝光 收费100万”的文章,内容诽谤黎。黎早前申请案件由陪审团审理,《大公报》则反对。高等法院法官今(10日)下判辞,指案件需审视不少文件,亦需处理多项议题,认为不适合由陪审团审理,拒绝黎的申请。《大公报》就这次聆讯要求讼费90万,法官形容金额令人震惊,并认为只属程序的申请,只需黎付30万。
原告为黎智英,被告为大公报(香港)有限公司和总编辑贾西平。涉案文章于2020年6月25日在《大公报》刊登,标题为“乱港头目谋‘著草’路线曝光 收费100万”。原告早前指,贾西平现已不是《大公报》的总编辑,将申请中止对他的诉讼。
法庭不一定要运用酌情权
法官在判辞指,黎智英是知名的公众人物,《大公报》也是知名的报章。此外,涉案文章在2019年社会事件后刊登,黎亦面对刑事检控,因此本案涉及重大公众利益。惟法官指,即使案件涉及公众利益和政治人物,法庭都不一定运用酌情权,设立陪审团审理案件。
案件涉大量文件不适合陪审团审理
法官续指,本案涉及至少1213页文件,黎亦会就《大公报》出刊的101篇文章作详尽陈词,以证明《大公报》的“长期持有恶意”、“抺黑攻击”。至于《大公报》方面,则会依赖227份文章,包括法庭判刑理由、英文新闻报导或评论,和政府新闻公告等。法官指本案需处理大量文件,不适合由陪审团审理。
黎会争议大公报的每项抗辩理据
此外,《大公报》提出“负责任的新闻专业”等理据作为抗辩,黎会争议每项抗辩理据。若设有陪审团,审讯时需就多项议题作出裁定,包括《大公报》有否评估其资料来源的可靠性、《大公报》是否有理由怀疑资料的真伪等。
将审讯分拆不理想
黎虽认为陪审团可决定《大公报》的文章是否有恶意,其他议题由审讯的法官决定。惟法官指做法或会把审讯分拆,并不理想。因此拒绝黎的申请,审讯时将不设陪审团。
大公报要求获批讼费90万
此外,《大公报》就这次法律程序的申请,要求讼费90万元的,当中包括资深大律师的费用,法官形容这要求令人震惊并明显太多,认为这次只涉程序申请,只批出大律师的费用,下令黎只需向《大公报》支付讼费30万元。
案件编号:HCA1989/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