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告《大公报》诽谤案 黎要求陪审团审讯 官稍后作决定

撰文: 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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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于2020年入禀控告《大公报》,指《大公报》于同年6月发表一篇标题为“乱港头目谋‘著草’ 路线曝光 收费100万”的文章,内容诽谤黎。案件今(3日)在高等法院作指示聆讯,黎一方指本案涉重大公众利益,申请交由陪审团审理,又透露黎有意在审讯作供。《大公报》一方则指其抗辩理据复杂,反对交由陪审团审理。法官听取陈词后,将于本月内以书面颁布裁定。

原告为黎智英,被告为大公报(香港)有限公司和总编辑贾西平。涉案文章于2020年6月25日在《大公报》刊登,标题为“乱港头目谋‘著草’路线曝光 收费100万”。

黎智英控告《大公报》诽谤。(资料图片)
黎智英指大公报2020年6月一篇文章涉诽谤。(黄伟民摄)

黎指案件不涉技术性资料容易理解

代表黎智英的大律师林嘉仁指,贾西平现已不是《大公报》的总编辑,将申请中止对他的诉讼。此外,黎智英有意在审讯时作供,同时亦申请案件由陪审团审理,并指除了涉案文章,他们让陪审团阅览的文件仅159页;《大公报》那方的文件则有722页,除了新闻报道,亦有Facebook帖文、政府新闻公告等。但林强调,本案不涉科学或技术性的资料,相关文件容易理解。

涉重大公众利益应由陪审团处理

林又指,黎为国际知名人物,《大公报》在港有众多读者,它在案中亦提出“负责任的新闻专业”等理据作为抗辩,认为本案涉及重大公众利益,应交由陪审团处理。

大公报称抗辩方向概念复杂

代表《大公报》的资深大律师袁国强则反驳,并称其抗辩方向概念复杂,亦需考虑涉案文件有否恶意和其影响,料聆讯需时10至12天,需要处理大量文件,因此不适合由陪审团审理。

案件编号:HCA1989/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