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屋|住满15年12万全长者户要报居住状况 屋邨名车4户须搬迁

撰文: 林远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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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一轮公屋租户申报周期本月展开,房委会昨日向3类公屋租户发出申报表,租户需于11月30交回申报表。房屋署署长罗淑佩今日在电台节目表示,今轮申报当局向12万户全长者户发出了“居住情况申报表”,住户需申报其居住情况。她又提到,针对有意入住院舍、循“广东计划”、“福建计划”北上居住者,当局会设适应期,若适应期后交回单位,“有一日想返嚟住”,署方会重新编配单位。

罗淑佩又提到,当局今年4月发出的25.4万份申报表,至今日已有2,100个单位主动交回或被收回,又指计及绿表买得居屋者交回单位,当局24/25年度已共计收回6300个单位。

房屋署署长罗淑佩。(资料图片/廖雁雄摄)

住院舍、参加“广东计划”长者有适应期 若要返回公屋住可再安排

罗淑佩今日在商台节目《在晴朗的一天出发》表示,今轮公屋住户申报当中,有12万户为住满15年的全长者户,当局理解长者有退休需要,需一定资产或物业出租维持生计,故他们毋须再申报资产或物业,惟需要申报是否持续在单位居住。至于何谓“持续居住”,罗淑佩解释,一般指需要连续3个月在单位内居住,包括晚上在单位过夜。

罗淑佩又表示,若长者有特殊情况,例如要经常进出医院,署方会酌情个别处理。至于有意入住院舍、循“广东计划”、“福建计划”北上居住的长者,署方会设适应期,“如果过咗适应期之后,你觉得喺上面住得舒服,咁你交返间屋俾我哋,咁我哋会有一个保证,你有一日想要返嚟,咁我哋会安排合适嘅公屋俾你”。

翻查政府资料,若广东计划申请人是公屋户主,可申请保留原住公屋单位最多三个月,以考虑是否适应定居广东省的新生活。宽限期内,申请人如退出广东计划并回港长住,只要在宽限期期内依时缴付租金,便可返回其原有公屋单位继续居住。他们可向房委会或房协申请“保证书”,让他们日后若选择回港定居,在资源许可的情况下,可获编配已翻新的公屋单位。

公屋屋邨有名车 至今已向4宗个案发出迁出通知书

至于早前罗淑佩表示发现公屋屋邨有名车,罗淑佩表示,当局至今已发现4宗个案,已发出迁出通知书,至于其余个案,她表示有些是外人租用屋邨车位、有些是职业司机,名车属于老板,亦有人的名牌车已经过多手转让。

惟罗淑佩指,有些新入伙、全部车位都租予公屋租户的屋邨,的确有可疑,强调当局会密切留意,又指以往负责屋邨整洁、小贩的特遣队现时会兼顾此方面的工作。

计及绿表居屋入伙 房署本年度共收回6,300个单位

另外,罗淑佩表示,房署去年强化申报机制以来,分别于去年10月及今年4月发出8.8万及25.4万份申报表,形容两轮申报都已收回“99.9%”的申报表。去年10月的一轮,仅4户“搞嚟搞去都收唔到(申报表)”,当局已收回有关单位,而被收回或主动交回单位共有1,200个。

至于今年4月的一轮,罗淑佩指有45户有无法联络,甚至讲明拒绝申报的情况,当局已于7月31日发出迁出通知书。她又表示,当局仍在核对处理有关申报表,至今日已有2,100个单位主动交回或被收回,估计数字未来会“再升小小”。

罗淑佩其后在新城电台《财知大道》透露,除申报及抽查,近年居屋陆续入伙,有绿表人士入住后交回单位,计及该批单位,当局24/25年度已共收回6,300个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