滥用公屋|新申报周期本月展开 房委会今向三类公屋租户发申报表

撰文: 林远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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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委会去年起加强打击滥用公屋,过去两个年度收回共5,000个单位。房委会今日(2日)表示,新申报周期本月开始,今日已向住满15年的全长者户、入住刚满两年的非全长者户、到期申报的富户派发申报表,收到表格的租户需于下月30日前交回表格。

房委会今日(2日)向三类租户派发申报表。(资料图片)

自去年起,房委会修改公屋申报周期,由以往住满十年的租户,需每两年向房委会申报一次,改为所有公屋户都需每两年申报一次。房屋署署长罗淑佩早前表示,房署过去两年已收回5,000个单位,数目相当于一条中型屋邨。

到期申报富户、住满15年全长者户、满两年非全长者户需要申报

房委会今日在社交媒体表示,新一轮的申报周期刚于10月展开,当局已将申请表派入三类住户的信箱。

其中,全部家庭成员均年满60岁、住满15年的全长者户,需填报“居住情况申报表”,申报居住情况。

至于刚满两年的非全长者户,署方已向他们发出“居住情况及拥有香港住宅物业详情申报表”,除申报居住情况,租户亦需申报在港是否拥有住宅物业。

第三类为到期申报入息、资产的“富户”,他们会收到“居住情况申报表”及“富户政策申报表”。

房委会今日(2日)向三类租户派发申报表。(房委会图片)

最迟11月30日交回表格 拒绝或迟申报者 将被终止租约

房委会提醒,租户收到表格后,需申报所有家庭成员的资料。租户需于今年11月30日或之前填妥及签署表格,交回所属屋邨办事处,亦可选择扫瞄表格上嘅二维码,以电子方式填写及用“智方便 +”作电子签署递交表格。

房委会强调,拒绝或迟申报的租户,其公屋单位的租约将被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