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士记分制|实施后第一滴血 一名司机涉滥收车费等罪行被记10分

撰文: 何瑞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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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士记分制实施接近一星期,运输署回复指,截至昨日中午已有一名的士司机被法庭裁定干犯相关罪行,分别为滥收车费、兜客及没有将的士计程表设定于记录位置,由于个案涉于一宗表列罪行,已被记最高分数罪行、即滥收车费,即被记10分。

的士记分制9月22日生效。(资料图片/黄浩谦摄)

运输署表示,根据运输署的纪录,由9月22日至9月27日中午,有一名的士司机被法庭裁定干犯表列罪行,分别为滥收车费、兜客及没有将的士计程表设定于记录位置。

根据《条例》,在计算分数时,如个案涉及多于一宗表列罪行,而有关罪行是由同一作为构成,被定罪人士会被记最高分数的罪行的分数。就上述个案而言,有关的士司机被记最高分数的罪行、即滥收车费的分数,即时已被记10分。

的士记分制涵盖现行法例中属刑罚较高的11项与的士司机相关的罪行。

运输署表示,会密切留意记分制实施后的情况,与警方和司法机构保持密切联系,整理有关投诉及经有关法例所订定的程序而在记分制下被记分的个案数字。

该署称在接获1823电话中心、交通咨询委员会辖下的交通投诉组,或其他政府部门或机构转介与记分制下的表列罪行有关的投诉个案后,会展开跟进调查。

至于有建议指政府应考虑强制所有的士必须在车厢内安装摄录系统,该署称政府正进行研究,探讨有关建议的可行性和其他相关事宜,包括有关措施如何能够有效保障的士司机和乘客、私隐方面的考虑、装置牵涉的安装和日常开支费用等,并计划于今年内咨询的士业界的意见,之后会再向立法会作出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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