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懋慈善基金就借钱打官司案提上诉 愿付8500万保证金暂缓还款令

撰文: 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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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懋慈善基金于2009年时,与商人陈振聪争夺已故华懋集团主席龚如心千亿遗产,疑因缺钱打官司,向商人林义雄借贷4285万元。林指基金多年来未有还款,欠款连利息滚存至1.6亿元,遂入禀追讨。高等法院去年裁定林义雄胜讼,下令基金需偿还本金连每年48厘的利息。基金今(12日)向高等法院法官梁俊文指,会就案件提出上诉,等候聆讯期间,要求暂缓执行还款令,基金会提供8500万元保证金,获法官批准。上诉庭已排期明年5月审理。

基金坚称款项是捐款

原告是林义雄,被告是华懋慈善基金有限公司。原审时的争议点,在于涉案4285万元,是如林所称的“借贷”,还是基金所指的“无条件捐款”。

华懋慈善基金被指2009年要借款打的官司,是指龚如心的遗产案。
华懋慈善基金当时与商人陈振聪就龚如心的遗产对簿公堂(梁鹏威摄)
商人林义雄称华懋慈善基金曾向他借4千万元打官司,他指案件审讯时,连本带利已达1.6亿元。(朱棨新摄)
龚仁心(右2)指他们所代表的华懋慈善基金指该笔款项是捐款。(郑子峰摄)

林再向朋友借钱以筹取款项

法官在判辞指,林义雄称当年与龚如心胞弟、前华懋慈善基金理事会主席龚仁心,是以口头协议方式借贷,他自资2000万,再向其他朋友借取余下2285万,并安排友人先后多次向基金汇款。同时,林提供友人汇款证明,显示他或许曾安排友人向基金借贷。而且相关银行户口纪录可见,基金在收到首笔2000万款项后,随即汇款给争产案律师。

原审官裁定属借款而非捐款

法官又指,林义雄本身从事借贷生意,为了向基金提供款项,要“借上借”。双方协议之前,基金对林来说只算陌生人,何以会作如此巨额捐款,法官因此接纳林的说法,裁定该笔款项是借款而非捐款。

案件编号:HCA 764/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