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华懋慈善基金2800万 陈振聪被颁令破产 反指无债一身轻
商人陈振聪在已故华懋集团前主席龚如心遗产案中败诉,之后被裁定伪造遗嘱罪成,遭判囚12年。同时,他因拖欠华懋慈善基金在遗产案和其后上诉案的讼费,涉款约2800万元,遭对方申请破产。而案件今(12日)在高等法院处理时,法官颁令陈振聪破产。惟陈被颁令破产时后,未见影响心情,笑言出狱后已过破产生活。而时破产令反使他不用烦恼债项,可谓“无债一身轻”。
陈被颁令破产后 反指使他不用烦恼债项
遭法庭颁下破产时后,陈振聪向传媒表示,破产令对他没有实际影响,笑言生活“已受到最大限制”,直言自己“信用卡无啦,钱无啦,乜都无啦”,又透露出狱后已在过破产生活,但破产令使他不用烦恼债项,可谓“无债一身轻”。
他亦解释,向法庭申请延期处理破产令是为了公义,相信公义会彰显,可惜公义却受到伤害。对诉会否就破产令上诉,他指会与律师商讨,并继续申请法援,若条件合适,不排除会提出上诉。
他表示,现时会集中于在内地厦门控告华懋慈善基金等的案件,又指相信案件结果会显示,有人作犯法行为令他坐了8年冤狱。他亦透露,自己已筹钱向华懋支付了二千多万讼费,但知道有人犯法而令他入狱,所以已没理由继续筹钱。
而陈在胞弟陪同下,乘搭的士离开法院。
法官透露 陈振聪未有支付费用 律师楼因此不再代表
代表华懋慈善基金的律师先陈词,指本案涉款源于龚如心遗产案和其后上诉案的讼费。惟截至去年八月,陈拖欠华懋慈善基金约为2800万元。
基金一方指,陈于去年向高等法院提出民事诉讼,指华懋慈善基金与一间律师事务所合谋不法筹集官司费,令陈在遗产案及伪造遗嘱案相继败诉。惟基金一方质疑,陈早于2016、2017年间已知悉相关说法,但至去年才提出民事诉讼。基金一方强调,相关指控不实。而即使如陈振聪所指,基金筹集官司费有问题,亦不能因此指称龚如心遗产案的裁定不稳妥。
而陈振聪亲身陈词先解释,自已在本案原有律师代表,但该律师行于3日前表示,不会再代表陈。他因此申请法援,但未能于短时间内填妥相关资料。法官陈静芬庭上指,法庭已收到该律师楼的信件,该律师楼指陈未有支付费用,因此不再代表陈。
▼7月3日陈振聪出狱▼
指妻子拒出售联名持有物业
他续指,自已一直努力应付讼费,在服刑期间已支付部份款项。惟他坦言现时“已经无哂钱”,又指与妻子联名持有物业,但对方拒卖楼。两人曾为卖楼问题争拗,更于2017年为此事闹离婚。
陈振聪又指,已就华懋慈善基金不法筹集官司费一事,入禀厦门法院,而该案已排期于本年11月开案处理。陈强调,该案“有可能揾出事实真相”,包括遗产案中证人的可信性。
他又强调,并非以此方法避免被颁令破产,自已有足够诚意去清还讼费。若他被颁令破产,反令基金一方未能取回款项。他要求法庭给予时间,让他申请法援处理破产案件,以及和妻子商讨出售物业,支付拖欠的讼费。
而他在法官查问下承认,尚拖欠龚如心遗产管理人和税务局款项。
法官指即使陈妻愿意卖楼 也不足以向陈振聪的所有债权人还债
法官陈静芬指,本案入禀至今近一年,陈应可作出任可有关本案的申请,但即使陈申请法援,相信也不会获批,因为陈欠债是不争事实。再者,正如陈如说,其妻在他多次游说下,也不愿卖楼,法庭认为没原因再给他时间。
除了华懋慈善基金外,陈仍拖欠税务局及龚如心遗产管理人巨款,即使其妻愿意卖楼,也不足以向所有债权人还债。虽然陈提出一些指控,但陈官认为指控不会影响遗产案的结果,即使指控成立,亦不会对他造成所指称的损失。
陈官也表示,即使华懋慈善基金获其物业的押记令,由于陈妻不同意卖楼,基金也难以变卖物业抵债,因为相信没有人会愿意只购买物业的一半业权,最终她颁令陈破产,并需支付是次聆讯的讼费予基金一方。法官将于明天颁发判辞,解释理据。
案件编号:HCB6563/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