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员涉持续在巴士椅背写煽动字句 被控违第23条 案9.19答辩
撰文: 安梓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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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员涉持续在不同巴士座位椅背写上煽动意图字句,早前被国安处以《维护国家安全条例》,控告他煽动及摧毁或损坏财产等5罪,案件今(22日)在西九龙法院再提讯,由于控辩双方需时商讨控罪,总裁判官苏惠德把案押后至9月19日答辩,被告无保释申请,继续还柙。
被告钟文杰,29岁,文员,被控三项出于煽动意图作出一项或多项具煽动意图的作为罪,指他于2024年3月23,25,28日至4月21及27日期间,在香港出于煽动意图作出具煽动意图的作为,即在公共巴士乘客座位椅背上写上陈述和公开展示引起人们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确定的国家根本制度的憎恨或藐视,或对其离叛;及对特区的宪制秩序、行政、立法或司法机关的憎恨或藐视等。
钟另被控两项摧毁或损坏财产,指其于2024年4月2及18日在香港,分别在两辆公共巴士内,无合法辩解而摧毁或损坏属于城巴有限公司的乘客座位椅背,意图摧毁或损坏该财产或罔顾该财产是否会被摧毁或损坏。
立法会今年3月21日就《维护国家安全法》,即第23条立法后,煽动罪的最高刑罚由过往最高2至3年,增至最高可判囚7至10年。
案件编号:WKCC2786/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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