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条|中年汉涉FB等平台发含“革命”等内容被控 还柙至8.7再讯

撰文: 安梓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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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年男子涉在Facebook、YouTube、X(前称Twitter)发布煽动刊物,内含“革命”、反抗”等字眼,因而被控《维护国家安全条例》的新煽动罪。案件今(21日)于西九龙裁判法院提堂,被告暂时毋须答辩,主任裁判官苏文隆将案押后至8月7日再讯,以待控方进一步调查,包括检验被告的电话及电脑。被告没有保释申请,还柙候讯。

被告区健威在西九龙法院提堂。(资料图片)

控罪日期由第23条生效日期起计

被告区健威(58岁),被控一项“明知而发布具煽动意图的刊物”,指他于2024年3月23日起,即《维护国家安全法》正式生效当天起,至2024年6月19日期间,在香港,明知刊物具煽动意图而发布该等刊物,即在YouTube、Facebook及X发布陈述、相片及/或图片,具意图:

(a)引起中国公民、香港永久性居民或在特区的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确定的国家根本制度的憎恨或藐视,或对其离叛;

(b)引起中国公民、香港永久性居民或在特区的人,对特区的宪制秩序、行政、立法或司法机关的憎恨或藐视,或对其离叛;及/或

(c) 煽惑他人作出不遵守特区法律或不服从根据特区法律发出的命令的作为。

案件编号:WKCC2719/2024

《维护国家安全法》(第23条)2024年3月19日在立法会三读通过,同月23日正式生效。(资料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