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Q风波.有片】立会职员上门拆水牌 梁君彦:四议员两周内撤离
高等法院今日(14日)裁定梁国雄、刘小丽、罗冠聪和姚松炎,全被褫夺立法会议员资格。立法会主席梁君彦表示,已去信4名丧失议员资格的议员,要求他们两星期内,即本月28日前,收拾办公室的物品离开立法会,并会适时召开行管会,讨论如何处理追讨4人薪津的安排。梁指,4人过往于议会内的投票不受影响,认为法庭只是按法例判决,尊重法庭裁决,强调去年10月确认4人宣誓合法时,已根据当时法律意见决定,指当时并未释法。立法会秘书处职员已随即到4人的办公室交付信件,以及拆走办公室“水牌”。
律政司表示,现阶段无计划向其他立法会议员展开法律程序。
4名被剥夺资格的议员在立法会综合大楼的办事处分别位于10楼和9楼,立法会秘书处职员在立法会保安护送下,将4封信送往他们的办公室。在10楼的梁国雄议员办事处由职员开门接信,职员没有回答任何问题即关上办事处门,而刘小丽办事处亦由职员接信,惟职员接信后同样迅速关上门。而职员打算送信至9楼的姚松炎和罗冠聪办事处时,两处均已大门紧闭,没有人开门接信。秘书处职员只能从门下底空隙将信放入。秘书处职员解释,四封信以立法会主席名义发出,内容主要是重申4人已失去议员资格,须于两周内收拾物品离开。
梁君彦表示,已去信4人要求他们于两星期内收拾办公室物品离开,强调丧失议员资格者不能参与会议,4人于今后两星期内,只能进出立法会大楼地下和所属办公室楼层。立法会正留意丧失议员资格者,会否有任何后续法律行动,秘书长会按法律要求刊宪公布议席出缺。立法会秘书处职员傍晚已到4人的办公室所属楼层,拆走“水牌”。
对于去年10月宣誓时,梁君彦当时接纳4人宣誓。梁指当时根据立法会法律顾问和外聘资深大律师的意见,按当时法例确认4人宣誓,指由于其后人大释法,故情况有所不同,他强调立法会主席的裁决有法律基础。至于追讨薪津事宜,梁君彦指秘书处正计算4人薪津,法律顾问会在了解法律意见及召开立法会行政管理委员会后,才订出追讨薪津的细节。他指,现时虽然有议席出缺,但未接获议事规则委员会提出修改议事规则的要求。
误称“Rule by law”?
梁君彦不认同立法会已成橡皮图章,指出仍有大量议员履行议员工作,被问到政府是否以诉讼改变选举结果,梁认为法庭亦只是按法律裁决,针对宣誓庄严和准确,大家应尊重。不过,梁回应英文传媒问题时,却称本港“Rule by law(依法而治)”,依法而治是指不论法律是否公平公正,只根据法律来治理便可,而非一贯所指的“Rule of law(法治)”。
建制政党欢迎裁决
经民联梁美芬、民建联周浩鼎,及独立议员何君尧在得悉裁决后见记者,三人均表示欢迎判决。何君尧又指判决是拨乱反正,令香港回到“正轨”。梁美芬则表示,现时议事规则仍有修改的可能性存在,以确保议会运作不会随时被瘫痪,但就暂不判断具体修改哪些部分,认为现在立法会首要处理的应是法庭对四位议员资格的判决。
工联会黄国健也表示,希望判决日后为立法会宣誓程序立下标准,同时也告诫后来者,要以此为鉴。他期望事件尽快平息,使立法会回复正常运作。他不认为事件是行政机关藉司法机关干预立法会,政府只是依法律行事,并无不妥。工联会暂时不会考虑到补选及立法会势力分布变化。他认为,诸如23条的议题,仍需长时间社会酝酿,现阶段未想得如此长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