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女足助教脱非礼罪 再被控同案非礼另一人 认为不公求覆核

撰文: 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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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女足代表队前助教黄子伟,被指3度非礼其公司一名女下属,经审讯后于本年3月被裁定罪名不成立,但他在3个月后又再被控非礼另一名女子。黄之后透过律师去信律政司,要求覆核警方再次检控他的决定,律政司其后回复表示会继续检控。黄昨(14日)入禀高等法院,申请司法覆核,指律政司“一案两告”,要求推翻继续检控的决定。

被告黄子伟被裁定非礼X罪名不成立,3个月后被控非礼Y。(资料图片)

脱非礼X罪后即被控非礼Y

申请人黄子伟,答辩人为律政司司长。黄被指于2021年7月至9月,三度非礼女子X。他否认三项非礼罪受审,裁判官本年3月裁定他罪名不成立。但律政司于今年6月再控告他两项非礼罪,指他于于2021年1至5月间,非礼另一名女子Y。

黄曾去信要求覆核警方检控决定

入禀状透露,黄于本年7月18日透过律师去信律政司,要求覆核警方检控他非礼Y的决定,律政司同月24日回复称会继续检控。

指两案属同一案不应再告

黄认为两者属同一案件,他因涉非礼X和Y而被捕。根据相关法律原则,除非有合理的原因,否则同一案件的所有控罪应同时检控。惟控方是次分开检控,未有合理的原因。他又指X和Y在决定报案前,曾经作出讨论。根据警方的调查报告,警方决定再拘捕和检控黄前,未有向律政司取得法律意见。黄认为他不应被控非礼Y。

案件编号:HCAL1337/2024